第54章 这么个狗血悲伤的故事
转眼八年,质子终于被送了回去,临走城门外依依惜别,两个大战,公主成了亡国奴,在着火的宫殿里逃了出去,撞上了已登上皇位的质子。
皇帝强取豪夺,公主抵死不从,虽爱的深切,但血海深仇任在,最后公主病死,皇帝亲手埋葬。
这么个狗血悲伤的故事。
男主有了,女主有了,女主小时候的人选还没有找到,男主小时候的人选也还没有找到。
邱芯盯着认真喝汤的秦恬,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安冉,把你女儿,借我用一下?”
安冉喂着汤茫然的抬头:“啊?”
邱芯觉得自己今天出来吃饭真的是吃对了,什么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小公主不就在眼前吗?还有谁能比安冉的女儿来演安冉更有说服力的呢?
越想越觉得合适,直接凑到秦恬面前:“小恬恬,想不想和姐姐拍戏啊?”
“还叫姐姐呢?”安冉白眼。
邱芯委屈:“那要不要和阿姨拍戏啊?”
秦恬倒是不排斥,毕竟是演安冉小时候:“好呀!”
安冉有些担心:“宝贝,演戏很累的哦!”
“别听你妈妈的,”邱芯唯恐安冉把她的法宝吓走了:“剧组有很多玩具的,放心,阿姨是导演,你要是累了就和阿姨说,阿姨马上让你休息。”
安冉:“……”得亏我恬恬不娇气,不然赔死你!
幼儿园请假是家常便饭,老师答应的很迅速。
前世今生秦恬还是*去剧组里,场景不是现搭的,是一个古装城里。
秦恬这才看见男主和饰演男主小时候的那个男孩子。
明浩生的俊朗斯文,但是一双剑眉也好看的不得了,不看人的时候感觉很温和,但一旦看向你,那双眼睛里全是锋利和居高临下的气场,确实很适合演皇帝,怪不得被称为新晋皇帝专业户。
而演明浩小时候的男孩儿看着精灵古怪的,一双眼睛与明浩有五分像,怪不得让他来演,眉眼精致好看,皮肤更是吹弹可破,要说长的最好看的,就是那张嘴,微微上扬的微笑唇,美的男女不辨。
剧组里同年龄段的只有他俩,邱芯就介绍给她认识:“恬恬,这是一会儿和你演戏的小朋友,他叫沐以墨,你们认识一下。”
沐以墨从白衬衫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大概就一根手指那么大的一个陶瓷小猫咪:“送给你,你好,我叫以墨。”
秦恬接过那只小橘猫,眨眨眼,觉得这名字好听又熟悉,真是标标准准的男主名字呢!可惜这本书里男主是她哥哥,她也大方的开口:“你好呀,我叫秦恬,谢谢你的猫咪。”
小孩子建立友谊总是很简单的,秦恬喜欢好看的小孩子,而沐以墨会说话,又好看,还天真单纯,俩人光是站在一起,就把“青梅竹马”四个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以至于开拍的时候,邱芯拍的那叫一个顺心:“安冉,你真的不考虑让秦恬进娱乐圈吗?我有感觉,秦为进了娱乐圈一定会比你还火!到时候比你还早拿到影后,女承母冠,多让人羡慕啊!”
安冉不大在意:“还是看她自己,她还小。”
“小童星很多的,你看那个沐以墨,”邱芯指着镜头说道:“他也是小童星啊!他们公司也不知道是哪里挖来的这个宝贝,和自小培养着的那个叶雪雪不同,沐以墨演戏是天赋,是天生的,他的眼睛会说话,演戏转眼变成另外一个人,李牧导演说,这就是天赋,我也觉得,真是让人羡慕嫉妒。”
安冉看过去,镜头里面,小质子正在努力给小公主摘树上的青杏,其实完全有太监和宫女的,但是他还是选择自己摘,想起邱芯和她说剧本的时候提到的,除掉单纯的外表,一个质子,他一辈子只能被囚禁在敌宫里,而公主是他唯一的救赎,他爱她,也害伯她,所以选择讨好她。
把青杏递给小公主的时候,他的眸子里全是笑容,半丝不愿都看不见,但是一只手拿着青杏,一只手却垂在衣角,微微握紧,就是这个小细节。秦恬的表现也很不错,比寻常的孩子还要好,但是和沐以墨比起来,还是差了。
他们说的没错,这孩子以后的路,长着呢!
剧组的青杏是真的可以吃的,秦恬拿到手里才发现,在邱芯喊了“卡”之后,看着手里的青杏,实在是没忍住,一口咬下去。瞬间酸倒了一片乳牙。
沐以墨正在拆腰间系的过紧的腰带,忽然听到秦恬的惊呼声:“怎么了?”
秦恬捂着嘴巴也捂不住一直在流的口水,酸的眼眶都红了,可怜兮兮的伸出手,露出咬了一口的青杏:“好,好酸……”
沐以墨:“……”这时候的杏本来就不能吃啊!要不怎么叫青杏呢?怎么馋成这个样子?
秦恬还在努力的捂着嘴巴,含糊的开口:“沐以墨,有纸吗?”
他问:“你要纸做什么?”
秦恬吞了口口水下去:“口水,止不住。”
沐以墨:“……”这个小反派,怎么这么可爱啊?
没错。
沐以墨是重生的,秦恬不知道,她也压根儿没有想起来这个沐以墨是谁。
一年多的小公主生活让她几乎要忘记这是一本小说,也忘记了小说里给男女主打脸的一共有多少个反派,毕竟她记得的也只有自己这个小反派了,总觉得自己不去害男女主就没事了。
全然忘记,还有一个男反派,名字叫沐以墨。
从小被家里人抛弃,养父母收养他,又因为发现他有心脏病选择抛弃他,别无办法的时候被星探看中签了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在得知他有心脏病的时候,告诉他,只要出道有粉丝就能赚钱,赚到的钱可以给自己做手术,如果赚不到,就没有办法做手术,没有办法活下去。
他是在这样残酷的环境里长大,变得耀眼,因为出生淤泥,便越发喜欢洁白干净,在*见到苏筱筱就喜欢上了她,毕业后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苏筱筱和秦念兮的感情非常好,根本没有把他当回事,他甚至绑架了苏筱筱要和她一起死,最后被秦念兮及时救回来,只剩下他一个人被烧死。重生回来,他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死在荒无人烟的别墅里,不甘心秦念兮和苏筱筱还能好好的活下去,不甘心自己还未站在娱乐圈的最高处,所以重生回来那一刻他是狂喜的,因为是重生的,远比以前的自己更游恬有余,轻易得到了大导演的赞扬,得到了比上辈子更好的资源。
只是遇见秦恬,是他没有想到的。
作为大反派,他自然也认识秦恬,虽然她现在,还是个可爱的有些过分的小团子,但是在不久后的将来,她因为想要让秦念兮摔断腿错过运动会而联系他帮忙过,也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沐以墨挺不喜欢秦恬的,他针对秦念兮是因为喜欢苏筱筱,而秦恬谁都不喜欢,就是想弄死秦念兮,这不有病吗?
今天一看……
这小神经病还挺可爱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喜欢她的,顶多就利用一下,秦念兮是她哥哥,他可以先让秦恬爱上自己,紧接着借她的手除掉秦念兮,这样子,苏筱筱就是他的了!
“沐以墨……”秦恬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像糯米機耙似的黏在他耳边,一脸忧愁和担忧:“你怎么了?”
沐以墨忙收起猥琐的笑容,眨眨天真的大眼睛,找到状态:“没事,恬恬你好漂亮。”
追女孩子,就得甜言蜜语,这点沐以墨信手捏来。
面对夸奖,秦恬已经很淡定了,从小开始,夸自己可爱漂亮的数都数不过来,微微一笑:“谢谢,我哥哥也说我很可爱。”
不对啊?
秦恬怎么会和她哥哥关系这么好?他俩不应该是随时想要弄死对方吗?难道是因为年纪还小?
略带试探的问:“你很喜欢你哥哥吗?”
秦恬摇摇头。
沐以墨一喜,就听见她说:“我不是很喜欢我哥哥,我是最喜欢最喜欢最最最喜欢我哥哥了!”
“啊?”怎么会这样?
他眨眨眼,觉得小孩子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喜欢,于是继续问:“那你喜欢我吗?”
秦恬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孩子也太可爱了,小小年纪懂什么是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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