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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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正是,金丝虱婆若是喝了人血,不用多,几滴血足以,就开始不吃不喝不动,直到甲壳脱落,爬出一条肉虫,这肉虫给血脉至亲之人吃下,就使其时常想起两人之间的往事,直到一方死去。”

    

    这算是个什么作用,又不能害人,于增进感情也无大益处,你想想,从现在开始,若是没完没了的想起跟亲人的点点滴滴,是不是烦都烦死了。

    

    “所以我说,这些小东西没什么大用,我是见它们活泼可爱,养来玩儿的。”

    

    海棠婆婆的品味我不想多说了,侯康千里迢迢跑到苗疆,大费周章的竟然求了这样的蛊虫,知道了,我反而更看不懂他了。

    

    如今此行的目的都达到了,我也不必多留,打算跟海棠婆婆告辞。待我打点好行装,海棠婆婆并几位年长族人,竟然亲自来送我们,他们只当我们是海棠婆婆的贵宾,具体她是怎么向他们解释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送行的还有阿熙熙,这些日子我忙的基本不出小院,这还是除了刚来时,第一次见她。阿熙熙大方笑道:“你们帮了海棠婆婆的忙,就是我阿熙熙的朋友,从前的事,请你忘了吧。”

    

    这姑娘倒是直率,分明是她对不起我们在先,竟然就大大咧咧开口让我们不计前嫌。不过这可比之前口不对心的假天真样子让人舒服多了。

    

    老爹教育我说相逢一笑泯恩仇是名士风流,我也效仿一次先贤。“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都不记得了。”

    

    阿熙熙笑道:“青青,你的确跟一般的中原女子不一样,没那么扭捏。”我干笑,其实我跟凡人女子都不一样。“问你一件事情,上次那个谷雨,他怎么没来?”

    

    竟然是问谷雨,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家伙上次对阿熙熙献殷勤时,我记得这妮子都没正眼看过他,后来谷雨早出晚归像是躲着她,俩人再也没说过话。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他。

    

    “这次我是奉命来办事的,谷雨他……另外有事情要做。”我瞄了一眼阿熙熙的脸色,又好心补充道:“谷雨他挺忙的,很多事离不开他,若没有要事,很难走开的。”这话说的我自己都心虚,他在红莲山庄时好歹还种了满园子花花草草,淬淬毒,看看病什么的,到了京城之后,整日游手好闲混吃等死,跟“忙”这个字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

    

    “那等你回去,告诉他,若是再来苗疆,阿熙熙欢迎他。”说罢这张娇憨明媚的脸上飞快添上一抹红霞。

    

    我连连点头,“一定一定,只是主家事物繁忙,不知什么时候才得空。”

    

    谷雨啊谷雨,这次是你欠我一笔了。你留下的桃花债,还得我来圆。

    

    来的时候是一人一骑,走的时候是两人共乘一匹马,这个安排似乎苏庚沂和青锦都颇有微词。青锦我很能理解他,苏庚沂高高大大的,看着就分量很足,驼一路这个大块头,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可时间紧迫,越早到京城越好,一般的马哪里赶得上青锦的脚力?

    

    苏庚沂我就不懂了,明明两人共乘这建议是他提出来的,现在嫌挤就太矫情了吧。赶了一天的路,我实在撑不住,打算在郊外露宿一晚。

    

    终于忍不住抱怨道:“臭道士,你今天拉长一张脸累不累?”

    

    苏庚沂不理我。

    

    “喂,你这么重,青锦还没说什么呢。”

    

    苏庚沂双手环住膝盖,继续假寐。

    

    我忍不住一巴掌拍他肩膀上,这家伙肌肉还挺结实,拍的我手疼。“不说话我真揍你了啊。”

    

    苏庚沂还是不理我。

    

    我这人一向吃硬不吃软,看见比我还怂的人,就气不打一处来。正撸胳膊挽袖子,准备给这没嘴的葫芦开个口。苏庚沂主动说话了:“你说你回来苗疆是奉命行事。”声音还委委屈屈的。

    

    “如果京城里不出事,侯康不派你过来,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回来找我了?”

    

    我一时哑口无言。他说的对,若是侯康不派我过来,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回苗疆了。那时候我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苏庚沂是否还在苗疆,更不知道我得以脱身是托了他的福。

    

    见我不说话,苏庚沂沉默了,我没办法开口骗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实在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罢了,我一直等,你总会回来的。”

    

    最后,苏庚沂丢下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就闭目养神,再无声息,最后可能真的睡着了。

    

    我心里着实愧疚,他为我做了那么多,我却无以为报,可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也心不由己,就像侯康不爱我,可我还是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就像苏庚沂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付出那么多,连拒绝的机会都没给我。

    

    第二天残阳未落之时,我们就进了京城别院的大门。

    

    “黎青青拜见庄主,苏道长平安带回,属下幸不辱命。”

    

    侯康一身简简单单白色常服,薄唇轻启,漫不经心的清俊淡雅,“好,经过这阵子的历练,你手脚倒快了不少,请苏道长进来吧。”

    

    京城里到了傍晚,依旧是家家闭户,杳无人迹。从前遍布花楼酒榭,如今只见雨井烟垣,实在令人唏嘘。

    

    第二天一早,我与另外三个影卫做随从打扮,跟随侯康苏庚沂进宫面圣。江湖人也要遵守朝廷的规矩,尤其是在表面上,侯康进京之后总是这样教导我们。

    

    以我的身份,自然不能跟进去,只能在殿外等着,遥遥望一眼那金碧荧煌的大殿,只见画栋飞甍,走鸾飞凤,人间帝王是真的会享受,怪不得皇子们都争着抢着要继承王位。

    

    结果不出所料,归墟仙门的掌门大弟子,又是宰相的乘龙快婿亲自举荐,皇帝龙颜大悦,当即封苏庚沂为国师,着令其即刻调查京城百姓失踪悬案。

    

    事情交给苏庚沂,暂时没侯府什么事了,子曰术业有专攻,道士捉妖,想必十拿九稳,我也松了一口气,说实话,虽然我也是个妖,可我从小养尊处优好吃懒做,若真有什么丧心病狂的大妖怪喝腻了人血,想换换口味,我大概只能坐以待毙。

    

    不过现在我宁愿跟着苏庚沂去捉妖。去了一次苗疆再回来,侯康和冯婉琴感情一下子好了起来,新婚燕尔出双入对的,隔三差五的还携爱妻回趟娘家,恩爱的我牙都酸了。

    

    原来我还是没办法看着侯康跟别人百年好合,看他们相敬如宾是一种感觉,看他们蜜里调油又是一种感觉。

    

    关键是想眼不见为净都不行。冯婉琴去哪儿都要拉着我,说是京城里不太平,她一个“妇道人家,见识短胆子小,青青姑娘武功高强,又是女眷”,保护她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我从轮班休息,变成了十二个时辰死守冯婉琴。有时候你讨厌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不够了解她。若拿出耐心和时间,跟她多相处,多交流,你就会发现,从前你的眼光太狭隘,竟然只是讨厌她,而不是想弄死她。

    

    冯婉琴就是这种人。

    

    “青青啊,树上的知了吵的我头都大了,那些下人办事不利,粘了一夏天也粘不干净,还是你去吧,芸香,叫那些没用的废物都滚吧,黎姑娘一个人足够了。”行云流水般颐指气使了一通,便躺回滕曼掩映下的美人榻上,美其名曰“品茗读书”实际是“监工”。

    

    我已经习以为常,冯婉琴如今人生两件大事:缠着侯康,和折腾我。我有心跟知了们商量一下,叫他们集体搬家,可真搬走了,冯婉琴不知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权衡了一下,还是不要冒险,若她一时兴起叫我半夜去郊外给她捉只吸血的妖怪赏玩,岂不是得不偿失。

    

    于是我端茶倒水伺候祖宗一样小心服侍冯婉琴之外,还要上蹿下跳的游走于别院的公孙树,合欢树,以及垂柳白杨。

    

    最可恨的是连一个安稳觉也睡不得,这女人吵着夜里常常梦魇,说是被吃人的妖怪吓到了,梨花带雨的扑到侯康怀里撒娇不说,竟然不知从哪儿听来了偏方,非要每日早起喝一种安神汤,这彻夜炖汤的活儿自然也分到了我名下。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堂堂一个狐仙,怎么会任由凡人摆布。呵欠连天的过完第一天我就跟院子里残余的知了们“商量”:若是肯帮我看火,就不赶尽杀绝。

    

    从此夜夜好眠。

    

    冯婉琴见我精神饱满,竭尽全力从药汤里挑毛病,今天烫了明天浓了,可我第二天总能满足她提的要求。虽然吃苦受累的还是我,可冯婉琴的脸拉的一天比一天长,我的心情还是愉悦的。

    

    然而久行黑路必闯鬼,我还是低估了一个鸡蛋里挑骨头已臻化境的女人的能力。鸡鸣三声,天将破晓,我从温暖的床铺上一骨碌翻身起来,蹑手蹑脚往庄主夫人的体己小厨房挪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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