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时光荏苒,秋去冬来,我昼伏夜出了许久,可身在太子府,人多嘴杂,还是听到了不少无关痛痒的消息,比如三皇子高鸿被太子挤兑的不行,失去了很多权利,而太子也没捞到太多好处,失去了不少心腹,不过除去了三皇子,也没有别的皇子跟太子竞争,导致太子心情仍旧不错。
比如大国师苏庚沂几次三番在朝堂上睡着,大臣们私下里给他取了外号叫“苏不醒”,可碍于国师大人总是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峻面孔,没人有胆子当着他的面叫。
雪花又细又密,从白天洒到晚上,入冬之后,我们常去的废弃小屋显露出四面透风的特质,为了御寒,我干脆化成狐形,苏庚沂大手把我从头摸到背,又拎起我两只前爪,左右端详,寒风吹的我一哆嗦,我怒道:“当我是狗呢。”
苏庚沂认真道:“你好像胖了。”
我抽回前爪,团成一团,“你才胖了,是毛变厚了。”
苏庚沂难得露出羡艳神情,“你们狐狸真好,到了冬天可以用一身厚皮毛御寒。”我望着他瑟瑟发抖的可怜样子,又不好意思炫耀了,“你们人也可以穿棉衣嘛。”苏庚沂继续抖:“这危房天寒地冻的,穿再厚的棉衣也不如皮毛暖和。”他不会是想穿狐皮大衣吧?我下意识往角落里挪了挪。
苏庚沂也挪了过来:“跟你挨着暖和点。”算了算了,看他冷的可怜,反正我现在是只狐狸,挨着就挨着吧。
一炷香后。
我咬牙切齿:“臭道士你再摸狗一样摸我的头,我就真咬你了。”
苏庚沂:“对不住,没忍住。”
我拨开他的手:“那你笑什么!”
苏庚沂清清嗓子:“我什么时候笑了,好好练功吧。”
一个时辰后。
我一爪子拍苏庚沂脸上,“要不,咱们别练了,道士,你这样睡着了,我怕你醒不过来了。”
苏庚沂睡眼惺忪:“我就闭会儿眼睛,没事。”
我继续拍:“别睡了,苏不醒。快起来,苏不醒。”
苏庚沂艰难睁眼:“你叫我什么?”
他竟然真的不知道,我嘿嘿嘿笑起来。换臭道士拍我了:“你傻笑什么呢。”我忍不住嘿嘿嘿变成了哈哈哈:“道士,这是你在朝廷的别号啊。”
苏庚沂很疑惑:“这算什么别号?”我耐心解释:“听说你上朝的时候睡着了?”
“原来是这样,苏不醒,不醒,众人皆醉我独醒,活得太清楚,还不如长睡不醒,倒是是个好名字。”
“你不生气么?”
苏不醒现在彻底醒了,伸了个懒腰,“生什么气,除了去上朝,还要管教你,这点小事也要生气,我怎么忙得过来。”
“我还以为你会给他们点教训。”
苏庚沂挑起眉毛等着下文。我继续道:“比如弄出两条人命什么的。”苏庚沂瞪大眼睛:“我看起来脾气那么坏?视人命如草芥?”
我认真望向他,想说是又不大敢。不知是不是道士给我的第一印象太深刻,他即使对很多事情满不在乎,甚至刻意收敛锋芒,可我总觉得他应该是个凶神恶煞之人,骨子里透出一股杀伐决断俯视众生的狠劲,虽然掩藏的很好,可我作为一只狐狸,还是能感觉到本能的威胁。
“你脾气是挺坏的,老是用白玉戒尺打我,而且大冬天的也不让人休息。”
“修炼怎么能半途而废呢,别贫嘴了,接着练吧。”
我两步蹭过去,抬高下巴,用一双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望着他,尽量显得自己可爱无害,“练了这么久,我觉得自己功力大涨,比跟着老爹在祁灵山修炼的两百年还要有用。不如我现在试试帮你办事去?也免得道士你跟着我在这冰天雪地里受苦。”我拼命想挤出两滴眼泪,使自己看起来真诚一点,可惜挤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有,只好充满感情补充道:“我实在于心不忍。”
“你若是于心不忍”,苏庚沂拍拍自己的大腿,“到我怀里来,我抱着你就更暖和了。”我赏了他一爪子,在他金线织就的缎面大氅上留下三道抓痕。苏庚沂苦着脸道:“这可是新做的衣裳,才穿了一天……”
我满不在乎舔舔爪子,“装的一点都不像,我才不信你堂堂大国师还能在乎一件衣服。”
苏庚沂被拆穿,悻悻吐出四字真言:“闭嘴,练功。”然后又闭目养神去了。
苏庚沂每天教我修炼,风雨无阻,我每日睡到日上三竿也是风雨无阻。通常直到日头偏西我也不肯起床,今天又睡过了,去厨房,吴婶早给我留了饭,今天吃的照例是煮冬葵,就馒头,吃的我嘴巴发酸,吴婶又神神秘秘给我端来了半碗葱醋鸡,我多久没吃过肉了,吸了口口水,忙不迭谢过吴婶。
“你别嫌弃就好,这是太子摆宴席剩下的,各厨房去帮忙的都有份,我知道你爱吃肉,特意给你留的。”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冲上去给吴婶一个熊抱。
自从来了太子府,由于生活质量大不如前,我的饮食习惯从先吃爱吃的,变成了把爱吃的留在最后,好不容易啃完了干馒头,喝光了冬葵汤,我流着口水端起葱醋鸡,正要咬一口看看味道是不是跟预想的一样鲜美。
突然手腕灼热起来,不好,是因缘线,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侯康出事了,而且是危及性命的大事。我顾不得跟吴婶解释,放下碗就往外跑,直到吴婶叫我的声音也听不到了,我已经跑到了平时练功的小屋子附近,这里人迹罕至,我左右望了几眼,果然没人,飞速翻墙而去。
这还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离开太子府,附近的路不太熟悉,只好凭着记忆和直觉,往侯府方向跑,不知是这些日子潜心修炼成效显著,还是救人心切,我跑起来健步如飞,速度堪比青锦。
在离侯府还有两条街的地方,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毫不犹豫的冲过去,只见地上的血泊里倒着三个人,都是熟人,这三张脸是我从前轮值时常常看到的,以至于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下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他们是侯康的影卫,是凡人里一等一的高手,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杀死他们。
来不及多想,我看到一把长剑正刺向侯康的胸膛,我使劲全身法力,急奔过去,死死抱住了侯康,剑势未收,稳稳的穿透了我的脊背,撕心裂肺的疼。
我猜苏庚沂一定会骂我,跟他学了那么久的法术,到了危急关头竟然一样也使不出来,克敌制胜容易,可保护心爱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除了最急切,最愚蠢,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用身体护住他。
我使了蛮力折断背后插着的那把剑,用剩下的断剑,疯了一样向那群黑衣人大开杀戒,竟敢伤我心爱的侯康,竟敢差一点要了他的命,我要你们所有人陪葬。
我手起刀落,眼前一片血红,胸前和后背湿淋淋的,那是我自己的血,头脸四肢也湿淋淋的,那是他们的血,人血的腥甜充斥了我的鼻腔,残肢断臂霸占了我的视线,我似乎丧失了理智,更加拼命的向他们索命,我自己的血流的越来越多,意识开始模糊,可我依稀记得杀了他们所有人,甚至似乎连夺体而逃的魂魄也没有放过。
我还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似乎是侯康,似乎是苏庚沂,我杀了他们所有人,本想赶快回去看看侯康伤势如何,可身体越来越冷,几乎无法动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意识散去……
恍恍惚惚中,我似乎变成了一枚戒指,戴在了一个温暖的大手上。我破体而出,飘到上空,好奇的低头看了看自己,我的身体几乎是透明的,形状也不甚分明,可这阻止不了我的兴奋,欣喜若狂的大喊:“主上,主上,你看到了吗?我有身体了!”
“主上”的脸雾蒙蒙的,看不清楚,声音格外好听,却很遥远,像是山谷中涤荡的回音:“很好,不愧是天才地宝,继续修炼,能得个仙身也说不定。”
“我才不要什么仙身,我要在地府守着你。”
他的声音带了淡淡笑意:“地府有什么好,不见天日,到处都是痴魂怨魄,你这小家伙待上几百年就会觉得无聊了。”
我嘟起同样透明的嘴:“我才不怕无聊,有你在的地方就不无聊。”
“禀报大人,娉婷仙子求见。”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恭恭敬敬来报。
“有请。”“主上”声音淡淡的,听不出喜怒。
我却不高兴了,又是那个骚狐狸。还起个名字叫什么娉婷仙子,还真当自己位列仙班了?我呸。
“有客人来,你先回到本体里去吧。”
我抱着肩膀:“不要!我喜欢在外面待着。”
“也罢,随你吧,只是不许淘气,要有礼貌。”
哼,我才不要跟那狐狸精讲礼貌,一定要捉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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