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你丫不是季风吗?
这一夜我尽跟床上打滚了,睡了一白天,还闹出那样傻兮兮的告白,我要还睡得着我就真的连猪都不如了!滚着滚着不死心,贴墙头听隔壁的动静。沈勤羽那头什么动静都没有,估计睡得正香……
凭什么他睡得很香老子却失眠啊!他就不用想想,明儿一早怎么回答我的告白么?嗯!
想到这个,我胃都开始抽疼了,万一早晨沈哥哥义正言辞拒绝我……我就死给你看沈哥哥!
夜风吹起,木质小窗因年代长了咯吱咯吱作响,一缕一缕的黑暗从缝隙中透进来。突然想起来,我死的时候就是被黑暗裹着的,那时候无助到极点却也坦荡到极点,总之都是被老天爷玩儿,搁什么鬼地方不是玩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沈哥哥来就抱沈哥哥大腿!
七想八想时间过得飞快,缝隙中透过来的已是白了。最近天亮的越来越晚了,许是快到冬天了吧。算算时间,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多月了,酷暑的时候来的,现在嘛,薄棉袄都上身了。虽说西南这地儿没冬天,但时令到了阴雨霏霏,不穿棉的还是吃不消。
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不知道我老妈老爹发现儿子突然不见了会是什么反应?我猜我老妈一定会冷静理智观望三天,三天后报警。我老爹么……他还记得有我这个儿子吗?
明哥和小辉,应该已经投胎了吧,希望投个好人家,不求官二代,怎么地也弄个富二代吧?屌丝没活路啊,还是高帅富有前途。
明哥,明哥,我现在都想不太起来他的脸了,想想那时候还暗恋过他呢,真对不起人家。明哥对不住了,我现在有真心喜欢的人了,您呐,投个好胎吧。
“啧!搞毛文艺青年的伤春伤秋啊!老子都自身难保了,还惦记他们做个屁啊!”
先前就说了,这里隔音不好,天亮了太阳出来了,住店的人们咚咚锵锵都起来了。我缩在房间里,手心里捏着一把汗,生怕下一刻沈勤羽踢门而入判我死刑。畏首畏尾候了半日,太阳都挪到正中间了,隔壁还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咦?
沈哥哥你睡得够死的啊,这小破地方儿吵的跟菜市场似的,你也睡得着?
又等了一会儿,我寻思着不行了,坐以待毙不是我的风格,而且再等下去午饭点就过去了。
站在他房间门口,我那忐忑劲儿又起来了。万一人家睡得正香,被我闹醒了,本来不打算拒绝我的起床气来了拒绝我咋办?于是手搭到门板上又缩了回来。真他妈蛋疼……
季风,你干脆点儿!伸头一刀缩头一刀!都他妈死过一回了,还怕个屁啊!
我这人就经不住激,哪怕是自己激自己。
脑袋一热,门都没敲就闯进去了。
沈勤羽半露着肩扭头,雪白的牙齿整齐漂亮,那双迷人的眼睛里氲着深沉的大海,嗯,是台风来袭前的大海。
“我好像没听见有人敲门。”他说。
我抱着脑袋蹲下:“我错了!我什么都没看见!”才怪……很白,略微有些瘦,不过线条很好,肌肉扎实,胸前……嘿嘿嘿嘿~
“看见了又如何?都是男人。”他倒镇定的很,穿好衣服坐着。
我捂住鼻子站起来干笑:“就是因为都是男人才糟糕啊……沈勤羽,你是不是忘记我昨晚说的话了?”沈哥哥,我可是个断袖啊,我还喜欢你,你不避着我点儿?你这样我会误会的……
提到昨晚,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大自在,撇过头说:“当时我已经睡着了,我没听见你说什么。”
你平常没这么笨的啊沈哥哥!
“是么。”我挠挠头,“那我给你重复一遍?”男人要抓住幸福,脸皮就要够厚!傻了吧唧的受挫就退缩是一辈子都抓不住幸福的!
不过也要有人配合才行。沈勤羽明摆着不想配合,哗啦一声站起来,目不斜视往外走,嘴里说着:“时间不早了,去吃饭吧,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莫耽误了。”
我被噎到了。这时候就想起来关心我了?那前天你一声不响消失算什么?
他走的很急,好像身后有只恶犬在追赶。
恶犬本大爷苦笑着跟了上去,慢慢儿来吧,咱们有的是时间,沈勤羽,我就跟你耗上了,你迟早有一天得回答那个问题。
我打前天进了城就一直呆在客栈里没出去,出了客栈门瞧什么都新鲜。我原也随燕行逛过几个城镇,但西南特有的大杂烩民俗味儿,别说,还真有意思。街上一半人穿得跟我和沈勤羽没差别,另一半儿穿什么的都有,这个天儿,光身子的魁梧大汉还不少。
眼珠子到处乱窜,都不够看的。刚有一小哥露着半边肩膀长得还挺俊的。哎呦,那姑娘,你别瞎抛媚眼啊,我不爱胸前有肉的!
沈勤羽似对这小城很熟悉,七拐八拐带着我到一家店。此时午饭点已快过去了,店里的客人不太多,我们上二楼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小二头上缠着花花绿绿的头巾,见了沈勤羽就眉开眼笑:“爷您来了?老样子么?”
沈勤羽点点头。
店里的师父手脚很麻溜儿,没一会儿二冷四热端了上来,配的是橄榄果泡的酒。冷碟是蜜汁火腿和水晶肘子,热菜是酸菜炒竹笋、陈皮牛肉、鸡丝豆苗和荷叶鸡。小二捧着一锅汤上来,我一看,好么,番茄鸡蛋汤。我该感谢组织没把我丢到没番茄的地方不?
六菜一汤一壶酒,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我咋舌:“你以前一个人来也都点这么多东西?”
沈勤羽没说话。他这人,不想说话的时候怎么逗都没用。
我只好闭嘴吃饭。饭菜味道还凑活,在我心里自然是比不上沈哥哥亲手做的,名为“爱情”的调味料不是谁都有福气享用的,哈哈哈哈哈~
抱着饭碗一通刨,吃了个半饱,我才放慢速度。抬头一看,沈勤羽吃的很慢很斯文。再瞅瞅自己,狼吞虎咽,面前还掉了几粒米。我觉得有些羞愧,咱不能丢沈哥哥的人,咱得文雅得有气质,这样才配得上沈哥哥是不是?
想起来还有壶酒,便给自己和沈勤羽倒上。橄榄果泡的酒,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入口并不是想象中的酸涩,而是清甜,顺着喉咙往下滑,整个人都浸在那一汪清甜中。我对此酒印象甚好,便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这酒后劲大,悠着些罢。”沈勤羽木着脸扫我的兴。
我笑嘻嘻说:“没事儿,我酒量好。”不是我吹,爷可是拿二锅头当开水喝,毕业聚餐的时候喝挂了我们班一半男的,虽然最后吐得一塌糊涂。对了,我记得,小辉那家伙一开始就挂了,半瓶啤酒就翻白眼儿了,抱着班花跳艳舞,把班花吓得花容失色,一向弱不禁风的班花胳膊抡圆了揍他。
想到这儿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惹得沈勤羽问:“我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么?”
“没有,咳咳。”我忍着笑,“就是想起以前一哥儿们,酒量忒差了。”
他哦了声继续斯斯文文吃他的东西去。
楼梯口突然传来大叫:“来碗牛肉面!多搁些肉!香菜和葱不要!”
这哥儿们傻吧?我心说店家要真给你多搁些肉就是傻逼,转过头去看是什么这么二缺。一大汉摇着胳膊上了二楼,满脸络腮胡,头发马马虎虎用发带束在后脑勺上,一身黑色短打,脚上夹着双夹脚草拖鞋。
诶?夹脚草拖鞋?
没想到这个时代也有能欣赏夹脚拖鞋美的同好,我来了兴趣,拍桌叫道:“这位兄台,若是不嫌弃,我请你喝酒!”民法淳朴就是好啊,请人喝酒也不会被人说心怀不轨。
沈勤羽的眼睛里射出警告意味的寒光,但是晚了,我话一出口那大汉就奔了过来。他老实不客气往我旁边一坐,呲着白牙说:“喝酒就免了吧,请我吃饭倒是正经,老子都三天没吃过饱饭了。”
他倒干脆,完全无视旁边沈勤羽冷到结冰的脸。我犹豫都没犹豫,装起一家之主叫小二多来几个菜,要招牌菜。难得碰到跟我有相同审美的人,怎么地也要认识认识。
师傅手脚麻溜儿该表扬,我刚喊加菜没一会儿菜就来了。那大汉看见肉俩眼睛咻咻放狼光,好不容易把视线从肉转移到我脸上,板着脸拱手:“多谢了,在下……”他话说到一半突然卡了,俩眼珠子定在我脸上。
我下意识瞥了一眼沈勤羽,我没拈花惹草啊,是这货自己盯着我看的!沈勤羽根本没留意我,他在盯着那大汉腰间的剑。
“你!”他突然越过桌子伸手抓住我的肩膀,鼻孔激动地张开,一翕一合。
喂喂,我不好粗野型的!沈哥哥嗳,人家非礼我了,你别只顾盯着那把剑看呐!沈哥哥已经着魔了,看都没看我,我无奈自救:“兄台,别激动,别激动,有话儿咱们慢慢说哈。”老子的肩胛骨!就要碎了!我请你吃饭你这么着对我合适吗?
大汉一脸激动,张嘴唾沫星子直飞:“你丫不是季风么?!我草你小子不是季风么?!”
……诶?!
我傻了,这,你他妈谁啊?你怎么知道老子叫季风啊?
“是我啊!”大汉揪着我来回晃,跟苦逼女主终于找到负心汉一个架势,“你仔细看看!是我啊,王明辉啊!”
……啊?!
王明辉?小辉?小辉!
【我……狗血了……但这是一直很想写的段子……请看下文,看完后没准儿会觉得其实也不是那么狗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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