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Miss 猫 02
林岳养了一只胖呼呼的三花猫,是只母猫,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饭团”。
林岳特疼它,有时候他觉得他对饭团的关爱,比对白小鹿还要多。
白小鹿是林岳的女朋友,交往已经快两年了,过几天就是七夕,林岳连戒指都买好了,他打算在那一天跟白小鹿求婚。
饭团是昨天下午不见的,他原本以为饭团只是出去散步了,也就没有寻找。
直到天黑,饭团还没有回来,林岳才意识到饭团是失踪了,因为饭团天一黑,一定会回家的。
林岳找了一圈找不到饭团,情急之下给白小鹿打了个电话。
白小鹿接了电话,就换了衣服锁了门,打算和林岳会和汇合了之后,一起找饭团。
她去停车场开车的时候,瞥见一只胖乎乎的三花猫蹲在她的车前面。
“饭团你怎么在这里,林岳好担心你。来,我送你回家。”白小鹿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一双手套戴上。
然而就在她的指尖触碰到饭团的身体时,饭团仿佛受了惊吓一般往前跃出很远。
“饭团!”白小鹿忙追了上去,“别跑,是我啊。”
饭团在离白小鹿五十米远的地方停下来,它回头盯着白小鹿,那样子,像是在等着白小鹿靠近。
白小鹿松了一口气,她掏出手机给林岳打了个电话:,“别担心,饭团在我这儿呢,我一会儿带它去你那边。”
她挂了电话,继续去追饭团。然而每次在她就要接近它的时候,它就飞快地跑远,但每次白小鹿就要跟丢它时,它又会慢下来。
白小鹿踩着六厘米的高跟鞋,这一路疾跑脚疼得的厉害。但她却没有停下来,因为她怕停下来,就会跟丢饭团。
她不想让那种事情发生,因为林岳真的很喜欢饭团。
她气喘吁吁地跟着,不知道跟着饭团跑了多远的路,在她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饭团终于停下了脚步。
灯火阑珊中,饭团站在一个小小的杂货铺前面,静静地看着她朝它走近。
距离白小鹿给林岳打那通电话,已经过去了接近两三个小时,此刻时间已经快到半夜十二点了。林岳有些着急,他再次拨通白小鹿的电话,仍然是无人接听。
这之间的三个小时里,他去了白小鹿家一趟,但家里没有人在,他怕白小鹿去他家时他不在,于是又回了家。
他心中有些不安,在屋里走了几圈之后,他抓起车钥匙,打算再出去找一次。
门铃声就是在这时候响起来的,他近乎是飞奔去开门的,当他看到站在门外的人就是白小鹿时,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电话怎么都不接?”他问道,“对了,饭团呢?”
白小鹿站在林岳面前,表情有些奇怪,:“饭团被我丢了。”
林岳愣了一下:,“别开玩笑了,是不是忘在车里了?我和你一起下去吧,我记得你不爱抱饭团。”
他说着拉着白小鹿就要下楼,然而白小鹿却不肯走,她脸上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我说被我丢了。”
“为什么?”林岳看出她没有开玩笑,他心里一沉,问道,“你不是也很喜欢饭团吗,是发生什么了吗?”
“因为饭团是谢雨送给你的,所以我把它丢掉了。”白小鹿淡淡地,用很认真的语气说。
林岳的脸色蓦地一白,在听到白小鹿提起谢雨这个名字时,他整个人都僵硬了:,“为什么……你会知道谢雨?”
“因为你从未忘记过你这位前女友,我吃醋了,所以我丢掉了饭团,这个理由够了吧。”白小鹿盯着林岳的地眼睛说,“你爱那个女人送你的猫,胜过于爱我。”
“对不起,你今天先回去吧。”好一会儿林岳才开口。
白小鹿没有说话,只是转身走下了楼,她在楼下站了一会儿,不一会儿就看到林岳走了出来,他急匆匆地出来,一边喊着饭团,一边越走越远。
白小鹿没有跟上去,她坐在台阶上,脱掉鞋子,脚磨破了好几个地方,脚掌心还起了水泡。她坐了一会儿,站起来将鞋子拎在手上,光着脚往前走。
路过一家奶茶铺的时候,她要了一杯温奶茶,吸了一口立刻就吐了出来:,“好烫!”
“不烫啊。”卖奶茶的姑娘说,“是温热的,不会很烫啊。”
“很烫!”她气得的将奶茶扔按在了柜台上,头也不回地就走了。卖奶茶的地人困惑不已,她拿起奶茶,掀开盖子,自己试着喝了一口。
“奇怪,一点都不烫啊。”她嘀咕了一声,再去看白小鹿,只见她张开双臂,踩着路上的白线走着猫一样的步调。
午夜的大街上,空荡荡的,行人很稀少,尤其是林岳走的这一片老城区。
他手里抓着手机,好几次想要打电话给白小鹿,最终都没有能够拨出去。因为白小鹿的话,那个叫做叫作谢雨的女人一直徘徊在他的脑海之中,他没有办法停止想念她。
所以他现在是不能打电话给白小鹿的。
林岳和谢雨交往,是大一时候的事情,虽然在高中的时候,他和谢雨就互相喜欢。他是跟着谢雨来到这座城市念大学的,大一的第二学期,他对谢雨告白了,然后谢雨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饭团是他们开始交往的第二个月,谢雨送给他的。不过与其说是送给他,倒不如说是暂时寄养在他那边。
现在回想起来,那仍旧是他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他和谢雨一共在一起两年,分手之后,饭团就一直是他一个人在照顾。
白小鹿说得的没有错,他至今仍然还爱谢雨,因为爱谢雨,所以才会爱饭团超过白小鹿。
因为白小鹿说得的没有错,所以他除了对她说一句对不起之外,竟然想不出其他的说辞。
等找到饭团,再和白小鹿好好谈谈吧,他暗自做了决定,将手机放进口袋里,继续唤着饭团的名字,在无人的街头寻找那只猫。
不知不觉间,周围的店铺都关了门,黑漆漆的一条街上,唯有一家店铺还亮着灯。林岳不经意地扫了一眼过去,只见一只胖胖的三花猫蹲在门边,它一动不动,仿佛只是一尊雕像。
“饭团?”林岳迟疑着走近那家店,他在那只猫面前蹲下,伸手想要摸摸它。
这时一双手抱起了那只猫,他抬起头来,只见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一头长卷发海藻一般披在脑后,她的眼睛的形状很像猫眼,她静静地看着他:,“想买点什么?”
“这只猫……”他迟疑着,不知道怎么开口。
被老板娘抱在怀里的这只猫,他很确定就是他养的猫,但他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这只猫是他的。
“可以哦。”老板娘笑了起来,“这只猫,可以卖给你。”
林岳怔住了。
“你想买吗?五十块钱就可以抱走它。”老板娘的手轻轻地抚摸着猫的脑袋,“很便宜的。”
林岳一言不发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递给老板娘,他从她怀里抱过那只猫:,“不用找了。”
“那么,作为赠品,送你一样东西吧。”老板娘从货架上拿了一个只铃铛系在了猫的脖子上。
林岳没有阻止她,他抱着那只猫,仿佛抱着价值连城的地珍宝。
那只胖乎乎的地三花猫窝在他的怀里,若是他此时低头,一定能够看到猫的眼神里,有一种深切的地悲伤。
林岳确定这只猫就是饭团,他把猫抱在怀里反复查看了好几遍,无论是毛色还是大小,都和饭团一模一样。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两只一模一样的猫,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只猫就是饭团。
“饿了吧饭团。”他拿出小鱼干喂它,饭团却一扭头让开了。
最后还是林岳烧了一条鱼,饭团才肯吃饭。
第二天的林岳跟公司请了三天的假,这三天里,他无论去哪里都一定要带着饭团,他是真的害怕极了,害怕将谢雨留给他的饭团弄丢了。
从超市买了些东西回家,林岳做了晚饭,和饭团一起吃过了。饭团窝在沙发上,这一整天,饭团都特别的安静,总是怔忪地出神。
林岳坐在饭团身边,还有两天就是七夕,他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只精致的盒子,那里装着一枚钻戒,那是他买来准备向白小鹿求婚的。
他盯着戒指看了很久,想要给白小鹿打一通电话,可最后又轻轻地将手机放下了。
“饭团,我该怎么办啊?。”他伸手揉了揉饭团的脑袋,“小鹿她知道了谢雨,知道我仍然没有停止过想念她,这样的我,怎么可能向她求婚。”
他将戒指放回抽屉里,他顺手将抽屉里放着的一张照片拿了出来。
照片上的女孩子眉目清秀,眼睛弯弯,嘴角往上翘起,是个笑模样。他将照片放到饭团面前,他的嗓音忽然变得很温柔:,“瞧,照片上,谢雨抱着还很小的你。那时候瘦瘦小小的饭团,都长成胖乎乎的大猫了。”
饭团静静地看着照片上的得那个女孩儿,它伸出爪子轻轻地碰了碰女孩儿的脸,然后它将脑袋窝在了林岳的怀里。
“你也很想她吧,饭团。”林岳轻轻地抚摸着饭团,“我们互相暗恋了三年,在一起了两年,到现在为止,分开了五年,饭团,你都七岁了啊。好想再见她一面,再见一面然后……”
轻轻的地铃铛声响起来,林岳低下头,正好看到饭团仰起头看着他,他看到了饭团的眼神。
“饭团?”他心里忽然有些难过,他想要看清楚饭团的眼睛,饭团却低下了头,然后飞快地从沙发上跳了下去,几乎没有停顿,饭团跳上了窗台,然后自窗棂之间跳了下去。
“饭团!”林岳吓了一跳,他扑到窗户边上,这里可是十楼!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口,好在饭团是只猫,它轻松地落了地,并没有摔伤的迹象。
林岳忙下楼去追饭团,大街上人来人往,饭团不知道去了哪里。
正在他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一声轻灵的铃铛声传入林岳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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