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呢
我是个新手,写的东西不可能博得大多数读者喜欢,能有几个欣赏的,就很开心的,我当然很想把自己心目中的武侠思想写入小说之中,但又担心力有未逮,所以先简单说几句,欢迎大家批评。
我想写的武侠是什么样的?
首先借用某位前辈说过的话,侠为武之先。
写武要用功,威力设定,招数,技巧……
写侠要用心,用心去欣赏自己笔下的人物,才会写的开心,希望读者也能读的开心。
我看武侠小说有个毛病,会“评判”主角值不值得那些奇遇。
以大宗师金庸先生的作品为例子,我喜欢郭靖,不认可杨过。
郭靖配得起那些奇遇,他大智若愚,踏实努力,有血性有情义,就算没有那些奇遇,他也是拖雷的安答,是成吉思汗手下大将,搞不好人生更佳。
我自问,如果把郭靖的境遇给我,我不会比他做得好,我只是个普通个性,没有那么吃苦耐劳,肯付出肯承担。
可是杨过就配不起,如果老天爷把杨过的俊俏和武学才能给了我,我会比他差么?我很有可能是郭靖的爱婿,把老婆郭芙调教的服服帖帖,把丈母娘黄蓉哄的开开心心,继承丐帮帮主,以他的境遇起点,做个高帅富,有何难?
当然杨过最后也走出了一条很有味道的路,我也喜欢他和小龙女的爱情,但是我就是对他不服气。
我对张无忌也不服气,当然我很喜欢张无忌,很愿意有这样的朋友,但是他真的没啥过人之处呢,全靠奇遇,换做是我,怕也可以,哈哈。
我对韦小宝很服气,把他的奇遇给我,我恐怕活不过三集。
所以我希望自己笔下的人物,能够对得起自己的奇遇,如果读者看了之后说,这家伙是该有点好运气,那我就算成功了。
再说一下侠的魅力。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然是第一魅力了,暖!
“侠以武犯禁”,就是第二魅力了,酷!
我最近对“侠以武犯禁”有了直观感触。
起因是我在小区的业主群里看到几位邻居的争论。
有个邻居在自家院子里搭建了一个阳光房,楼上的邻居不乐意了,说是破坏了公共环境,不和谐。
楼下邻居认为这是自家的自由。
楼上说你这是违法行为。
别说,还真是,我们这个城市,不准在院子里和阳台上弄阳光房的。
这条法规也许本意是阻止那些肆意扩占公共区域的搭建行为,可是执行时就是一刀切,统统禁止。
楼下邻居很郁闷,向我吐槽,“什么破法规,管得真宽!”
我能怎么样呢,只能安慰他,“虽然某些法律是有局限性,可咱们小老百姓,有法就得依从啊。”
早几年,你这二胎还不罚死你啊。
再早几年,你这位贩卖衣服小老板得进牢房呢—-投机倒把罪。
再早几年,你爹妈还在天涯海角呆着呢—-上山下乡。
再早几年,咱们这个看书的网站都要烧呢—-全是毒草啊。
再早,再早……没辫子的男人都得死呢。
又怎么办呢,幸亏社会是越来越好,法规是越来越有人情味。
再早,再早,法律变得很随性,很不公平的时候……就让我的主角来犯个禁吧。
一切他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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