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
这周六就是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了,这是我上初中的第二年,也是第二个运动会,第二次当运动员。但有些第一是永远不变的,这将会是我第一个为你而战的运动会。
照例,隔天傍晚每个班都要练习方阵。我们也不例外,来到了操场。我们班练得不错,练了会就解散了,踢球的踢球,跑圈的跑圈。
在办公室不那么拘束,在空旷的那儿,声音是那么清楚,但在外面,你总是那么声若蚊蝇。你们班却依然练着,我一边练着跑步,一边用余光看着你,绕到你背后时,我总会多看几眼,看到8班的同学看着我,我又觉得浑身不自在,好像干了什么亏心事。
我不像李霞那么瘦,适合长跑,没跑多久我就喘:“我真的不适合……长跑。”大腿总是那么不靠谱,虽然体育老师教的呼吸方法很管用,但我还是快断气了,只好慢慢地走起来,边放松,边聊天:“真的,还是瘦一点的才……”
我话说到一半,停了下来。“危险!”我顿时忘记了腿上的伤痛,一个箭步就往你的方向跑,来不及了!我只好扑到你身上,你是那么瘦弱,如果这么重的一摔,不受伤才怪呢,我在快要倒下的那一刻,扭转着我的身体。
最后倒在地上时,大半个身子都压在了我的右胳膊上,经常披头散发,不扎辫子的你,乌黑笔直的长发散了一地,几根芳香扑鼻的发丝刚好落在我的面颊上。能保护你,一切都值了,把我当人肉垫子使又如何。离你这么近,微弱的呼吸轻拂过我的耳边,发觉脸突然烫了起来。我赶紧把你扶起来,然而二话不说,把这个不速之球,踢回男生脚边,我原本想说一句:“小心点!”但我没说,因为我像吃了辣椒,浑身躁动不安,不敢看你的脸,什么也没说,就往水池跑去,就想赶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秋风拂过,手肘处一阵麻。我洗了一把冷水脸,回想着刚刚的经过,如果当时你戴了眼镜,我肯定不会这么做,眼镜要是碎了,我会担心的,我会自责的。但唯一不变的,是我那颗想守护你的心。想到这里,小鹿乱撞,忍俊不禁。
第二天很快就到了,又是枯燥无聊的开幕式,但你们班却令众人眼前一亮,好几位花季少女穿着统一的服装,跳着啦啦操。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她们身上,但我没有,因为你才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那甜美的笑容,看得我心都快融化了。表演很快就结束了,你朝这儿望了一眼,因为戴了眼镜,所有我只好老实的扭过头,不知为何,就是不想让你发现。
升完国旗,我们排队去观众台,我一个箭步跑到了最高层,居高临下,最适合看“风景”。“请参加女子100米的同学马上到检录处报道。”广播真不给面子,我还没enjoy够呢,就要走了。我知道,到了哪儿又是一阵苦等,我的忍耐力就是靠着这七届的运动会练出来的……我不想写预赛的过程,因为我总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进入决赛。气喘吁吁地跑完,又要立刻去跳远,对于耐力不好的我来说,这项目不抱任何希望。
拖着沉重的脚步,我回到了观众台,实在没力气了,找了最下面的一个最近的位置,以书为枕,以报纸为眼罩,管他三七二十一,倒头就睡。
我的手臂好像撞到了一个肉的东西,饮料瓶盖大小的伤疤把我疼醒了。我一把抓下头上的报纸,刺眼的阳光使我一时间不太适应,朦胧着眼睛,发现我的校服盖在我身上。意识还没完全清醒,一个不经意的转身,我一下子从半米的阶梯上摔了下来,真是倒霉到没朋友,但幸好这是底层,如果是高一点的呢,自己脑补吧。
我爬起来,要坐回去,看到你就在我位置的右手边,我真的感到惊讶而又兴奋,但总是带着那么一丝害羞。喜欢一个人,总会想尽办法接近她,但一接近就脑子一片空白,就不想多呆一秒。
没错,说的就是我,我只好疯狂地喝水。终于见底了,终于可以去买水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高压地区了。
“还要喝么,我不止带了一瓶。”我正起身的时候,你说了一句,啊,真是我胃里的蛔虫啊。
但是,1秒后我才察觉,什么叫“不止带了一瓶”,这么说,这瓶水是你的?!我左手捞了起来,看到“百岁山”,真的是大写的尴尬啊:“不要了,谢谢你的款待,我去看看决赛通知有没有出。”脑子灵光一现,随便编了一个理由想脱身。
“不用去了,你进决赛了,9班的吧,手机上都有。”我滴个怪怪,这挨千刀的现代科技啊,“加油,那个好名次。”
一提到名次,我总是那么敏感,也不再那么拘束:“第三这个位置坐习惯了。”我走向看台的栏杆,靠在那俯瞰着操场,“你说这算什么,乐观?还是淡泊名利?”
“这,我就不知道了,但有一点我很清楚,舍己为人。”
“what?你怎么看出来的啊,是损人不利己吧。”我笑着说。
“好人”你站起了身子,走到我身边,也望着操场。
难道你已经知道了?真不知道是哪个浑蛋告诉你的,让我知道,保证你好看。我只好装傻地回答:“啥?”
你嘴角微微上扬:“那个人救了我,学**,还不留名。”
我怎么感觉是话中有话,难道你已经知道那个叫“7118LHM”的QQ是我了?知道暑假整你的那个是我了?知道那个装**的是我了?我穿起了校服,想掩盖着什么:“他是怎么救你的呢?”
“怎么救的,我想只有她最清楚,我看你手肘上也有个伤,还跟她有几分相似。”
“啊,是么,这么巧啊。”知道完全暴露了,我正要转身离开,你拉住了我的左手,那稚嫩的感觉,跟我那长满老茧,粗糙的手,没法比。
“谢谢。”她解开了头发,把那个玫红色的发圈递到了我的手里。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1995年,才刚刚大学毕业,这是她在这工作的第二年,年轻,真好啊。
能够握紧的,就不要放手,毕竟有些一旦错过,就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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