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元台占卜 下
本章一句话简介——即使是天公决定的事,我南晓也要逆天行事,扭转乾坤!哪怕,哪怕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名侍女名叫邹华曦,入宫后被赐名春华。为什么一介侍女也有自己叫做“华曦”的官名呢?原来她也是出生于书香门第,从小熟读四书五经的好姑娘。只是家道中落,她被逼入元帅府做了侍女。
她想起父亲**教她的“士可杀不可辱”,想起**和她说的女人的贞+操观,心一横,挣脱了太子,就往那床头撞去。
砰得一声,邹华曦口角鲜血直流,整个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
外面的李猫猫捂住自己的嘴巴才没让自己尖叫出声。太子显然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当即对妖艳女子们说:“好好清理一下。”
随即太子似乎没了兴致,就要出门。李猫猫怕被他发现,立刻躲了起来,然后往元台去了。
元台,是皇家举行大型祭祀的地方,广阔且宽阔。南晓站在高台上,摆好香炉、艾草,请来龟壳。
她戴着束发高帽,穿着画有阴阳太极图的道服,行礼拜四方,拜天地,然后用香炉燃起艾草,一缕青烟飘上了天空。
十五的圆月亮挂在漆黑的空中,时不时被乌云遮蔽,偶尔有几点星光洒落在南晓的身上。南晓喃喃道:“请天帝指引我,告诉我‘死神’的下落。”
台下的方利人,紧张地望着三十米远处高台上的南晓,双手握拳,手心渗出了汗。他身边的李猫猫倒是十分淡定,慢慢地摇着一把破扇子,眼睛眨呀眨,一会儿瞟向东,一会儿瞟向西。
南晓随即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真命天子”方利人的血液,倒在了龟壳上。原来此次占卜必须要借用“真命天子”的血液才能成功。所谓真命天子,即是上天选中的,要成为一代贤皇的人。
可是,那龟壳一点反应也没有。南晓的额头有冷汗滴落。难道——难道方利人不是“真命天子”?她往台下看去,方利人在远远望向自己。不行,即使方利人不是“真命天子”,也不能在这个夜晚穿帮。否则她的报仇计划如何实现?
但是占卜无法进行,又该怎么办呢?
南晓突然想起,自己怀中沾有太子的血液的手帕。没有办法,死马当活马医了!她偷偷取出手帕,将血液抹在龟壳上。
奇迹发生了!
龟壳的裂缝发出咔咔咔的声音,渐渐拢到了一起。南晓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觉得自己之前的辅佐方利人上位的想法也许是个笑话。
原来——那个昏庸无度的太子爷,才是“真命天子”!
龟壳的裂缝拢到一起,又重新排列,高台上发出金黄色的光芒。台下的方利人看着被金黄色光芒笼罩着的高台,内心无比激动——看来,我真的是“真命天子”!
他本是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小孩,只是生在王爷家。他的父亲日日教育他当年被侵略的仇恨,要他为闽国的先烈报仇。
五十多年前,吴国侵略闽国,烧杀掳掠无所不作。闽国的百姓也因此对吴国抱着刻骨仇恨。只是五十多年过去了,吴国已经道过谦,也用无利息贷款帮助过闽国,似乎仇恨应该放下?不,闽国的百姓在仇恨教育下,对吴国愈发地愤恨。甚至有人提出了不买吴货。最近几年,吴国的新君开始不再承认之前那段历史,引起了闽国百姓极大的反弹。
方利人作为王爷之子,渐渐觉得自己拥有着历史的使命,而这份使命是那个好色懒惰的太子爷所承担不起的。而且,成为皇帝,一国之君,这块大饼愈发明晃晃地诱人,将方利人拖向了不归路。
那龟壳发出金黄色的光芒,随即光线全部被龟壳吸收,高台重又黯淡起来。南晓手中的手帕上多了几行血字——“三魂七魄散落各处,天山封魔死神重出”。
南晓皱着眉头,看来死神确实在天山封魔洞,只是,“三魂七魄散落各种”何解?难道死神的魂魄并不在一起?
接下来就要向上天求问如何才能召唤出死神了。
南晓再次将太子之血抹在艾草和龟壳上,祈求上天给自己答案。
手帕上又现出了一行字——“若要召唤死神,则须护卫林小仙”。
原来召唤死神的“饵”真的是小仙!南晓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柔弱又坚强的林小仙,那个小仙安慰她:“晓琳妹子,会没事的,你放宽心。”
那个小仙着急地喊:“哎!到现在你还在想着那个渣男?!你父亲快没命了!”
她一度认为林小仙是一缕清风,吹进了她充满金钱权势的争夺与别人的势利斜眼的世界。她也一度认为林小仙是个好姑娘,能成为她的姐妹。她还一度认为自己助方利人功成之后,可以提携林小仙,让她也过上好日子。
谁知道,要举事成功,竟然需要牺牲小仙。
而且,她要帮助的方利人,似乎还不是真正的“真命天子”。
南晓开始觉得自己像一个笑话。
不,即使方利人不是上天选中的“真命天子”又如何?我要逆天改命!南晓突然下定狠心。即使是天公决定的事,我南晓也要逆天行事,扭转乾坤!哪怕,哪怕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祭祀结束了。南晓收拾好神台上的东西,走下高台。方利人立刻带着李猫猫迎上去。南晓苍白着脸把手帕递给方利人。
方利人仔细研究手帕,问了南晓几个问题。一是死神的魂魄分散在各处?二是死神确定会复生在封魔洞?三是召唤死神的饵确定是林小仙?四是如何用“饵”来召唤死神?
南晓对前三个问题一一做了肯定的回答,对第四个问题的回答则是——到封魔洞布阵,将林小仙放在阵眼,即可召唤出死神。
(哎哟妈呀,我是作者君,在此和大家说一件很好玩的事)
作者君加入了一个写作群,边码字边窥屏偶尔冒泡已经成了一种爱好。然后我发现文人相轻这句话在某些时候果然是对的。但是有的时候作者间还是惺惺相惜的。
在他们扯淡的时候,作者君码完了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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