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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防盗章封印的孩子啊,我以作者的名义告诉你,补订阅才能解除!填好资料后,邮局工作人员盖上了银行的印章,将存款单给了余思雅。以后就凭这个和她的私人印章来取钱,要是这东西丢了非常麻烦,所以得好好保管。
存好钱出了邮局,余思雅就看到了斜对面的肉联厂,顿时有点走不动路。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太缺少油水的缘故,看到肉,嘴巴里就自动分泌唾液。
想当年她可是连肥肉都不吃的主,如今竟会对着个肉摊子流口水,想想就心酸。
兜里有钱了,余思雅不打算委屈自己,她大步穿过马路,到了肉联厂前的肉摊子面前,笑眯眯地说:“叔,给我来两斤肉!”
卖肉的大叔瞅了她一眼:“票呢?”
余思雅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她一时高兴忘了这个时代买肉不光需要钱,还要票。
可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余思雅不甘心,她可怜巴巴地看着卖肉的大叔:“叔,有没有不要票的?”
大叔指着旁边那堆碎骨头:“这个不要票,一毛五一斤。”
大叔的刀工太好了,这骨头剔得特别干净,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难怪没人买。乡下人觉得花一毛五买这样的骨头还不如去买斤粮食,加点粗粮都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但余思雅不嫌弃,她就喜欢喝骨头汤:“成,叔,我都要了,你称一下多少斤。对了,还有什么不要票的,都给我来点呗,我家弟妹好几个月没尝过荤腥了。”
“没了,下次赶早。”大叔头也没抬,将骨头用干稻草拴在一起,挂到称上,“三斤二两,四毛八。”
余思雅给了钱,接过找零,美滋滋地拎着骨头回去了。
沈建东已经稍微把家里收拾了一下,从柴堆里把椅子拉了出来,又找了个比较平整的木板,搭在屋檐下,作为临时的饭桌。
看到余思雅回来,他马上站了起来,跑到门口伸手接东西:“嫂子,我来拿!”
这点东西哪需要用他,余思雅拒绝:“不用,咱们今天中午吃骨头冬瓜汤,你去把红英接回来。”
沈建东有点头痛:“她恐怕不会跟我走。”
余思雅拍了拍他的肩膀:“她会跟你走的,要是三叔三婶不肯放人,你就去找队长。”
余思雅琢磨着,沈建东也不算太小了,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该锻炼锻炼他了。沈老三手受了伤,他儿子娇生惯养,比沈建东还小一岁,这家子现在不成气候,万一打起来沈建东也吃不了多少亏,让他试试。
沈建东听了这话,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刚跑到门口,余思雅又喊了一声:“记得把红英的衣服都带回来,免得下次还要跑一趟。”
“知道了,嫂子。”沈建东扯着嗓子回了一句,飞快地跑到了沈老三家,他这回也学精了,像余思雅那样,根本就不进去,站在院子外,大声喊,“红英,红英,嫂子让我来接你回家!”
朱爱华听到这喊声,气得差点摔了手里的搪瓷缸子。
她瞪了一眼在切菜的沈红英:“怎么,听到那小杂种在喊你,心动了?”
沈红英红了眼,握住菜刀的手一顿,头一次顶嘴:“建东跟建武是兄弟,他是小杂种,建武是什么?”
还敢顶嘴,朱爱华气炸了,拿起案板上的茄子就往沈红英脑袋上砸:“你个死妮子,敢跟着我唱反调了?你真以为余思雅会管你?别做梦了,她不过是做做样子,要不是你三叔心善,谁愿意白养了这么一张嘴,你不信你就看,你回去了要不了几天就会被赶出来!”
朱爱华又拿出以前的说辞来吓唬沈红英。
沈红英完全遗传了她二嫂的性格,老实木讷胆小,很好控制,她说什么就什么。
要不是看沈红英能干活吃得少,年纪又比沈建东大两岁,过两年就可以说亲收彩礼了,她当初也不会同意要房子和沈红英,让大房拿了抚恤金。
沈红英咬了咬牙,泪珠在眼眶中打转。
朱爱华瞥了一眼她这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快点切菜,想饿死我们啊?”
就在这时候,外面又传来了沈建东高亢的声音:“红英,嫂子让你收拾衣服,免得下午还要跑一趟!”
声声真切,唤起了沈红英对家的渴望。谁不希望回自己家,谁愿意寄人篱下呢?她之所以在这里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还不是因为无父无母成了孤儿,没有了依靠吗?
如今她嫂子愿意让她依靠,她的弟弟在真切的喊她回家!沈红英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丢下了菜刀,一口气冲出了灶房,对着院子外的沈建东大喊了一声:“你等我一下!”
说完,她冲进了自己睡的柴房,抱起她仅有的两件衣服,都没叠就冲了出来。
朱爱华没想到她会突然变大胆了,气急败坏,跟着跑出来,拦在她面前:“你要去哪里?想走可以,你在我们家吃了好几天的饭,把粮食还上,不然不许走!”
要是沈红英走了,以后洗衣做饭喂鸡扫地这些事不都是她的了。好不容易轻松两天,朱爱华可舍不得放沈红英回去。
沈建东在外面看到朱爱华拦住了自家姐姐,赶紧跑了进来,将沈红英拉到身后:“你要不让红英走,我就去找大队长,小队长,周部长来评评理!”
才被周部长削了一顿,朱爱华心有余悸,可让她这么放了沈红英,她又不甘心。
双方正对峙,一口破嗓门带着怒气从门口传来:“干什么?让他们走。朱爱华,你没听到周部长今天的话吗?”
一队小队长很不高兴,今天出这种事,他已经被大队批评了一顿,下次开会估计还要批他。这朱爱华还不依不挠的,是嫌他挨批挨少了?
沈宝民作为小队长可是掌握着分配农活的权利,朱爱华不敢得罪他,不然回头分一个又苦又累工分又少的活,那才没地方哭去呢!
她只能侧开身,瞪着沈家姐弟。
沈建东赶紧拉着沈红英跑了出去,感激地对沈宝民说:“谢谢民叔!”
“都是一家人,回去吧。”沈宝民特别和蔼。
以前可不是这样,沈建东明白,这是周部长的功劳。短短半天,他似乎一下子就长大了,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还是要谢谢民叔,我嫂子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先回去了。”沈建东冲他笑了笑,拉着沈红英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沈红英有点踌躇,脚步慢了下来。她回来家里又多添一张嘴,时间久了嫂子会不会嫌弃她?
沈建东没察觉她的忐忑和不安,拉着她兴奋地说:“嫂子买了骨头,今天中午咱们喝骨头汤!”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句话,笑着出来:“想喝汤赶紧干活,你们俩过来,一个做饭,一个去地里摘个大点的冬瓜回来,我们今天炖一锅冬瓜骨头汤!”
想到冬瓜骨头汤的美味,沈建东舔了舔嘴巴:“我去摘冬瓜。”
沈红英有点局促地说:“那我来做饭。”
余思雅就等着这句话,她从没用过乡下的灶,而且上辈子小时候吃孤儿院,后来吃学校食堂,工作后也食堂跟外卖轮着来,唯一会的就是煮泡面。
让她吃还行,让她动手,那今天大家都别想吃饭了。
好在乡下女孩子大多都会帮家里做家务,沈红英会做饭。她进了灶房,麻利地淘米下过,烧上火再处理骨头。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灶房里就传来了食物的香气,不过骨头要多炖一会儿。所以这顿午饭还是吃得比较迟,直到快两点,饭菜才端上锅。
虽然有了粮食,不过距分粮还有三四个月,所以沈红英也没舍得煮白米饭,而是混了些南瓜在里面。但盛饭时,她刻意先给余思雅盛,等轮到她自己时锅里几乎都是南瓜了。
余思雅看着自己面前没什么南瓜的米饭,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妹子太软,太为他人着想,太能忍让了,简直是现代版的孔融。不过这也怪不得她,她从小受的教育就这样,她见过的大多数女人也都是这样。
只是这样的性格以后遇到有良心的男人,和善的婆家那还好,要是遇到个黑心肝的,肯定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但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事。
算了,慢慢来吧。她靠沈跃的抚恤金过上了啃骨头的日子,顶着他烈属的身份不用再受娘家婆家掣肘,获得了这个时代女人少有的自由自在,那就帮他照顾教育好这对弟妹,算是还了他的人情吧。
“吃饭,这顿全吃完,不然晚上就馊了。”余思雅没多说,拿起了筷子。
三人吃了一顿饱饭。虽然只是骨头,但熬煮过的骨头里面也有不少骨油渗出来,油滋滋,在这个贫瘠的时代也算少有的美味了。
吃过饭,等他们姐弟收拾干净碗筷后,余思雅把他们叫进了堂屋:“来,坐下,咱们开个家庭会议,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沈建东大剌剌地坐过去,问道:“嫂子,你要说什么?”
沈红英有点局促,安静地坐在一边。
余思雅看着二人,没有一点预兆,冷不丁地丢下了一枚重磅炸.弹:“第一个事,我没有怀孕。”
听到这话,沈建东腾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什么?嫂子,你是不是搞错了?你怎么会没有怀孕呢?大家都说你怀孕了!”
她怀没怀,她不清楚啊?余思雅就知道这姐弟俩反应会很大,不过这个事迟早要告诉他们的,既然决定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未来几年都要做一家人,她不想瞒着他们。
“你坐下,听我慢慢说。”余思雅指了指凳子。
沈建东红着眼睛,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你说,你不要骗我,要是有小侄子,我帮你养。”
还不死心呢,余思雅只得说了实情:“我跟你哥没有圆房。”
结婚那天,沈跃被灌得烂醉如泥,被人扶进的新房,脚都站不稳倒头就睡,第二天上午就被一通紧急电报叫走了,哪来的孩子?
知了,知了……
榆树上蝉鸣不止,吵得人心烦意乱。沈大江蹲在院子边的磨刀石旁抽着旱烟袋,老树皮一样的脸上堆满了褶子。
沈宝安走到他面前,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恼火地说:“大哥,你说现在这事咋整?”
沈大江咬着烟嘴没吱声。
沈宝安沉不住气,不满地抱怨:“沈跃那狼崽子结婚第二天就走了,只在家里呆了一个晚上,老子不信了,一晚上他就能中?”
“小声点,你看你说这话像当叔叔的吗?思雅有了,能给沈跃留给后是好事。”沈大江瞪了他一眼。
沈宝安撇嘴,要真是好事,沈大江这个做大伯的脸上怎么没一丝喜色,还躲在这里抽闷烟?这话也就糊弄糊弄外面的人。
七天前,部队那边发来电报,说沈跃牺牲了,他二嫂身体本来就不好,当时就气得老毛病犯了,熬了三天也跟着去了。二房就剩嫁过来才一个多月的余思雅和两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余思雅刚嫁过来没多久,这么年轻,又没个孩子傍身,那肯定要改嫁的。另外两个半大的孩子也没法主事,所以他二嫂的丧事都是他们兄弟俩和村里人帮着办的。
当时他们兄弟俩就跟余家说好了,等二嫂下葬后,余家就把余思雅领回去,至于剩下的两个孩子,他们兄弟俩一人分一个,帮着养大。当然二房的东西,他们也就扒拉扒拉,一起分了。
哪晓得今天出殡的路上,余思雅忽然晕了过去,然后村里的胖婶说前两天看到余思雅在干呕。不少人猜测,余思雅恐怕是有了。
这个变故打乱了他们先前的安排。
沈宝安大剌剌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干瘪瘪的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跟着吞云喷雾,一支烟抽完,见沈大江还不发话,沈宝安心里越发不痛快,干脆撂担子:“走了!”
“等等,你去哪儿?”沈大江叫住了他。
沈宝安甩着手:“回去啊,又不干事,蹲在这里喂蚊子啊?”
这个老三还知道拿捏他了。沈大江有点不爽,但又不能真让老三走了,自己一家在这里打头阵,回头老三什么都不干还净得好处。
他在磨刀石上磕了磕烟灰,淡淡地说:“等一下,侄媳妇怀孕这种事,咱们做叔伯的出面不合适。你让爱华跟你大嫂一块儿去探探余家人的口风。这个事还得看余家的意思,虽然我不忍沈跃没了后,但思雅毕竟还这么年轻,嫁过来也只有一个多月,就把她一辈子搭进去,我不忍心。咱们不能勉强她,好在二房还有建东,不至于断了香火。”
得,他大哥不愧是从不吃亏的,看看这话说得多漂亮,但话里话外,不都在鼓动余家别要这个孩子吗?而且好人还都让他给做了。
不过这主意是真好,他们不想要这个孩子,余家肯定也不想要啊。闺女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还带着个孩子,以后不但帮衬不了娘家,只怕还要拖累娘家,不管是疼闺女,还是为自家人着想,这个孩子都不能生。
他们只要把话说得漂亮就行了,这个恶名还是让余家背去吧。
明白了沈大江这招以退为进的高明,沈宝安高兴极了,跟着义正言辞地表态:“那是,咱们沈家是讲道理的,肯定不能勉强思雅。我这就去跟爱华说。”
***
余思雅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背上硌得疼,下面的床似乎是用木板胡乱拼凑成的,东一块西一块,高低不平,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睡得着。
再看头顶发黄打着补丁的老式蚊帐,余思雅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呆的孤儿院,但门窗上褪色的大红喜字和红色的砖墙以及脑海里骤然冒出来的陌生记忆否定了这个猜测。
消化了脑子里多出来的这段记忆,余思雅总算搞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她摔倒后穿越了,穿到了1975年,一个新婚就死了丈夫的姑娘身上。
说起来这姑娘也是可怜,结婚一个多月就传来了丈夫牺牲的消息,身体不好的婆婆气得旧病复发,熬了四天也跟着去了。现在家里就只剩两个半大的孩子和她这个刚过门的小寡妇。
原主性子软,年纪小,没经过事,骤然遇到这种变故,慌了神,整天以泪洗面,最后直接在婆婆的坟头上哭晕过去了,醒来之后,也不知怎么搞的就换成了她。
“思雅,思雅,你怎么一直不说话,是不是还在怨妈?是妈对不起你,害你这么小就成了寡妇,早知道沈跃是个短命鬼,妈说什么也不让你嫁……”胡桂花见女儿醒来一直发呆,也不搭理自己,心里愧疚极了,不停地抹眼泪。
余思雅被她哭得脑门疼,从她醒来,胡桂花就一直在哭,这都一两个小时了吧,还没消停,难怪原主那么能哭呢,敢情是遗传。
她按了按额头,找了个理由支开胡桂花:“没有,我没生气,就是饿得慌,没力气说话。”
余思雅没撒谎,自打噩耗传来,这个家就乱了套,有一顿没一顿的,原主都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余思雅都怀疑对方是活生生饿死的,她现在之所以还躺在这张破床上也是因为浑身没力气。
胡桂花听说女儿要吃东西,赶紧站了起来:“你等会儿,妈这就去给你弄点吃的。”
说着就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总算清净了,余思雅吐了口气,默默整理脑子里多出来的这堆记忆。
***
胡桂花到了灶房,打开立在墙边的五斗柜,装米的缸子空空的,只有旁边的麻袋里有几斤粗糙的谷糠。
这东西怎么吃?胡桂花的脸立马垮了下来。六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不宽裕,但再穷也不至于丁点吃的都没有,难怪她的思雅嫁过来才一个多月就瘦了一圈。
胡桂花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出门,打算去自留地里找点吃的。
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沈家妯娌吴月和朱爱华过来。
朱爱华看到胡桂花又在抹眼泪,眼底闪过一丝不耐,连客套都省了:“余家嫂子,思雅醒了吗?”
胡桂花抽泣着点头:“醒了。”
“那你啥时候带她回去啊?”朱爱华直接问道。先前就说好了,以后这个房子归他们三房,余思雅不走,他们怎么收房子?
胡桂花没听出她在下逐客令,可怜巴巴地望着她说:“他三婶,思雅身子不舒服,饿得慌,我给她找点吃的,可这家里一颗米都没有。”
这是要问他们要粮食啊,妯娌俩都装作没听懂。
沉默了几秒,吴月笑盈盈地开了口,语气温柔:“余家嫂子,思雅的小日子多久没来了?”
胡桂花愣了一下:“啊,我忘记问了。”
糊涂,这么重要的事也能忘。都是乡里乡亲的,吴月知道胡桂花是什么性子,也懒得跟她多说,首先亮明了自家的态度:“余家嫂子,刚才我家那口子跟他三叔商量过了。这个事看你们家的意思,要是思雅愿意留下来生这个孩子,给沈跃留个后,咱们老沈家感激不尽。要是不愿意,咱也不怨,毕竟思雅还这么年轻,咱们不能为了自个儿的私心就耽误她一辈子。”
这话太通情达理了,胡桂花非常意外。她先前还在头痛要是女儿怀孕了怎么办呢,没想到沈家人这么讲理,竟然什么意见都没有,任凭他们。
胡桂花忙感激地说:“你们可真疼思雅,是咱们思雅福气薄。”
“思雅是个好孩子,招人疼。对了,余家嫂子,若是下午你们要回去就让建明去村里借牛车送你们,思雅的身子要紧。”吴月又笑着说道。
胡桂花看了一眼头顶火辣辣的太阳,有车坐自然比走路强,遂高兴地应了:“成,那麻烦建明了,思雅身子虚,我先给她弄点东西垫垫肚子,等太阳下山了凉快点再走。”
见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接余思雅回去,吴月也很好说话,一改先前的态度,主动道:“那我让建明送碗米过来,咱们家人多,这点粮食也是前几天回我娘家借的,嫂子别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也就你想着咱家思雅。”胡桂花高兴极了,她正愁拿什么给女儿吃呢。
吴月温柔地笑着说:“应该的,余家嫂子,我们先回去了。”
“成,我送你们,顺便去自留地里看看有什么菜。”胡桂花高兴地跟着她们出了门。
听见外面的声音消失了,余思雅才抓住床沿爬了起来,去茅房。
虽然有茅房的记忆,但真正看到这个一边搭了个板子,外面用破麻布袋围了一圈的简陋厕所,余思雅还是黑了脸,他们就不怕一脚踩空不小心掉进粪坑里吗?
好不容易解决了生理需求,余思雅提起裤子,正准备出去就听到屋后传来吴月跟朱爱华的窃窃私语。
“大嫂,你说余思雅真的会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吗?我自打出门这眼皮子就一直跳,总感觉会出事。”朱爱华忍不住担忧地说。
吴月不以为意:“不打生下来谁养?余家人养?”
朱爱华想起刚才胡桂花脸上的喜色,稍稍放下心来:“也是,要是生下来了,以后余思雅带着个拖油瓶,别说帮衬娘家了,只怕还要娘家接济,带累她娘老子兄弟的。”
吴月点头,眼睛扫了四周一圈,见没人,悄悄丢出一枚重磅炸/弹:“弟妹不用担心,前天冬婶去了余家。”
朱爱华吃惊得瞪大眼:“冬婶去了余家?这是要给余思雅说对象?这,这么快,余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冬婶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媒婆,撮合了不少姻缘,余家老大去年娶了亲,下面两个孩子最大的也只有14岁,冬婶只能是奔着余思雅去的。
吴月讥诮地勾起唇:“迟早要改嫁的,早点嫁出去,省了粮食不说,还能又收一笔彩礼。”
听到这话,朱爱华心里酸死了:“他们家可赚大了,一个女儿收两回彩礼。当初二嫂可是给了八十块钱的彩礼,一个多月就赚这么多,比城里的工人都还赚,真是便宜他们了。大嫂,那笔彩礼他们肯定还没花光,红英和建东还要咱们两家养,你说咱们是不是该找余家算算这笔帐?”
吴月侧头看着朱爱华贪婪的嘴脸,淡淡地说:“别因小失大,万一她不走了,真把孩子生下来,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这话吓到了朱爱华,她赶紧讪讪地笑了笑:“我就随便说说,算了,便宜他们姓余的了。”
吴月见她打消了这个念头,没再多说:“走吧,大江和老三还在等咱们的消息呢!”
过了一二十秒,两人的脚步声逐渐消失在了屋后的竹林里。
余思雅隔着墙缝瞅了一眼,收回目光,低头摸了摸平坦的小腹,嘴角勾起冷笑,打胎改嫁,有人问过她了吗?
沈宝安撇嘴:“哎呀,大哥,一个小丫头片子,迟早是别人家的人,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要咋样?”
蠢货,连面子功夫都不会做,老三两口子真是愚蠢又短视。见他这副冥顽不灵的模样,沈大江也懒得说他,直接提起了正事:“余思雅不走了。”
“什么?不走了?那房子怎么办?”沈宝安这下慌了,“不行,大哥,咱们当初说好的,余思雅回余家,两个小的一家一个,房子归我,钱你拿,你可不能变卦啊!”
沈大江甩开了他的手:“什么叫我变卦,这是我变卦吗?老三,你好像说的是我怂恿余思雅不走的,你当我希望她留下啊?”
“哎呀,大哥,是我说错了,那你说,这咋整?”沈宝安是又气又恼,又一时想不到主意。
沈大江盯着沈宝安焦急的样子看了几秒,说:“这个事问题就出在余思雅身上,要是能把她弄回余家,什么事都没了。”
“这倒是,大哥,你有什么法子能将她弄回去吗?”沈宝安希冀地望着沈大江。
沈大江长叹了口气:“我被她气得头痛,这一时半会儿还没想到什么好法子,老三,你也回去跟三弟妹好好想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法子,早点将她弄走。”
都自己家遭了余思雅霍霍,也该老三出出力了。老三两口子没脸没皮的,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们出面,就不信余思雅一个小丫头片子能招架得住。
沈宝安完全没留意到沈大江的算计,沉重地回了家,吃过饭就把朱爱华拉到屋子里商量:“余思雅说不走了,要留下来生下那小杂种!”
朱爱华听了不干了:“那咱们的房子岂不是没了?而且她现在才十八岁,她这辈子不可能不嫁人,等她哪天想改嫁了,孩子丢给咱们,那还不得咱们给她养啊?不行,绝对不行。”
沈宝安点头:“我也觉得不行,可大哥大嫂好面子,再说现在余思雅也只是去他家吃几顿饭而已,他们肯定不会出面赶余思雅走。”
“他们不赶,咱去赶。大哥大嫂要早听我的,今天上午就把余家母女赶走了,哪里有这些事,他们就是好面子,顾着顾着,结果什么都没顾着。”朱爱华不屑地说。
沈宝安看了一眼外面完全黑下去的天,再想到外面的野蚊子,不大想动:“那咱们明早就去吧,说不定今晚余思雅又改变主意了。”
“成,明早去。那死丫头要实在不听话,到时候瞅准机会,我推她一把,肚子里那个没了,看她还怎么留。”朱爱华恨恨地说。
沈宝安听了赞许地点头:“你这主意好,咱们明天就先劝她,她要不听劝也只能这样了。”
***
离开了沈大伯家,余思雅并没有急着回去,她让沈建东带她逛逛他们家的自留地,这可是他们家以后除了主粮外最重要的食物来源。
沈家有两块自留地,一个就在院子外面,三分地,另外一个要大些,有四分地,离家有两三百米,靠近村口那条马路。
他们今晚去看的就是远点的这块地。这个地因为离家比较远,怕招贼,就没种蔬果,而是种了红薯,地边种了一圈大豆,不过刚长到膝盖,连花都还没开,离能吃远着呢。
余思雅看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眼看太阳的余晖都要消失在天际,她招呼跑到田埂边捉蚂蚱的沈建东:“走了。”
沈建东提着一串用草绳串起来的蚂蚱,兴奋地跑了过来:“嫂子,回去咱们烤蚂蚱吃!”
余思雅今晚吃得很饱,对他们这种烤得外面焦糊里面半生不熟的东西没兴趣:“我不饿,你吃吧。”
“哦。”沈建东的肩膀垮了下去,他捉来给小侄子补充营养的,可惜嫂子不吃,瘪瘪嘴,他想起另外一件事,“嫂子,我还要去上学啊?”
余思雅在前面听到这句话,停下脚步回头看他跟个竹竿一样的身板,挑眉:“不上学你干啥?”
沈建东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我可以挖地、栽秧、割小麦稻子、晒谷子、挖水渠、撒种子……”
听他数出一大串,余思雅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怎么,不想上学?”
沈建东点头:“不想上,没意思,就算念完高中又怎么样,还不是回家种地,那些城里的知青读书多吧,有什么用,还不是天天跟着种地。”
现在这种环境,还有家里面的情况,他生出这种心思并不奇怪。余思雅没有跟他讲任何大道理,只粗暴地说了一句话:“不行,不想上也得给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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