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圆舞曲中总有一次机会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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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圆舞曲中总有一次机会重逢

  

    也学着别人偶尔翻开看看从前,才发现眼泪早已经比笑容耀眼

    那些过去,像已凋谢,却有芬芳向未来蔓延

    看那些酸的苦的咸的如何变成甜,看时间如何被修剪成了岁月

    终于能和回忆,随意地聊聊天,像聊着某个别人的情节

    ——安又琪《笑着说再见》

    最近几年,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有霎那的恍惚,突然穿越回过去某个瞬间。

    我以为我早已是轻舟已过日暮远的万重山,早已是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斜晖脉脉,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平静心态。

    可就在这个暮春午后的黄昏里,我拿着这张已经泛黄的贺卡,为心底蓦然浮现的回忆和涌起的温柔,泪流满面。

    那真是个久远的年代了。

    那个年代,我们还在饭店老式的KTV包房中(没错,就是那种笨重的大电视下面配一个碟机的KTV),猛唱郑钧和老狼的《灰姑娘》还有《同桌的你》

    那个年代,没有流行的韩剧,女孩子们都沉迷在《东京爱情故事》莉香的伤感爱情中,迷恋着《恶作剧之吻》里的柏原崇和《魔女的条件》里的泷泽秀明。

    那个年代,还不知道什么是选秀节目,陈淑桦和孟庭苇,张信哲和周华健才是我们心中的港台歌星偶像。

    那个年代,中学的男生女生悄悄拉拉手,就要被同学们议论上数个星期。

    那个年代,在课间偷偷传阅的是琼瑶的《聚散两依依》、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和古龙的《陆小凤》。

    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在线视频没有MP3,甚至也没有盗版光碟,我们搜罗积攒的是古老的盒式打口磁带。

    那个年代,学生们吃顿烧烤还算是件奢侈的事儿,还非得赶上谁的生日。

    那个年代,大学生的娱乐项目还停留在集体吃饭和溜冰,可真是,要多土有多土啊。

    故事从一次遇见开始。

    大一结束的下半学期暑假,同寝室的死党兼姐妹芳要来H市看望她在这里工作的哥哥,顺便观光。

    芳的家乡在离省会很远的一个小城,城市曾以煤矿出名。它几乎在这个省的最北边,冬天冷得鼻子都会冻掉。

    假期已过半,八月城市的下午还是有些闷热,我们逛得有些累了,为着凉快也为去去暑气,我建议去附近的一个小冷饮店坐一坐,正好休息。那家冷饮店的自制冰淇淋,好友带我去过一次,口感不错。

    可是吃着吃着冰淇淋,突然间又觉得有些饿了。中午过后已经好几个小时,我们确实还没吃饭。我当然以主人翁姿态自告奋勇地对芳说,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打包的食物,你等我下。

    然后,我出门,没啥头绪,看到对面的一家小饭馆,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这时还没到饭点儿,饭馆里几乎没有客人,有三四个男生,正围坐在一个靠窗的桌子前,喝着啤酒侃侃而谈。我向来只看路不看人,皱着眉头问迎上来的老板娘:“那个......您这里有可以打包外卖的东西吗,比如........”我刚

    想说”快餐或盒饭“,话还没说完,旁边几个男生就齐刷刷地抬起头来,看向我。

    再然后,我看到了他。

    每个人都可能好菜不可口,每个人都会雨天忘带伞,每个人,都会在转角的街遇到宿命的爱情。

    让我们把时光机,倒回至八年前。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阳光它照暖了西河

    钟声敲响了日落,柏油路跃过山坡,一直通向北方的,是我们想象,长大后也未曾经过

    爬满青藤的房子,收音机靠坐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

    陪我入睡的,是月亮的忧愁和装满幻梦的枕头

    ——赵雷《少年锦时》

    小学开学报名时,我赶上学校里唯一的实验班,当时区教育局搞改革试点,于是有2个班的招生理所当然地成为教学“试验品”,一个语文班一个数学班。

    不过,试验品并不成功。我们班普遍数学成绩偏差,似乎有偏科的严重倾向。我没觉得自己的语文成绩有多好,但是作文居然还获了几次奖。因为声音素质还不错,也入选了学校的朗诵队,排练、上台代表学校参加过区比赛,战果辉煌。总体来说,小学的记忆,还蛮愉快。

    我们这个班,毕业考之后直接全班升入了对口的普通初中,期间陆续有几位同学被家长转去了其他好一点的学校,多半为了将来更理想的升学。

    但原班大多数同学都几乎没动,也因此,可以想象,连续七八年除了假期每天都一起相处生活,同学间的感情自然亲切又深厚。那时中小学生放学也不早,反正在学校的时间比在家多得多。春游秋游运动会歌咏比赛,学习之外还有吃喝玩乐,大家十分要好,怎么说呢,挺团结的那种。

    初中时的我是什么样子?当然不可能是亭亭玉立。照片偶尔翻出来除了脸还比较小的优点外(和现在的包子脸比)也觉得惨不忍睹。瘦(因为胳膊太细夏天都不敢穿短袖)且矮(北方女孩的平均身高反正是没达到),皮肤不够白(会不会是因为从小讨厌喝牛奶),也不知道脸上是不是真的没有痘(直到现在还郁闷的长痘)。

    虽然,从小家里的亲朋好友叔叔阿姨都夸过我面目姣好,但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偏高。所以不认为那时有任何可以描述“邻家有女初长成”之类的美丽。

    成绩呢,谈不上优异,但因为笨鸟先飞的刻苦学习(被老妈逼得),勉强能进班级前10。文理成绩差异大,语文外语不怎么费心都过得去,但数理化很不稳定有点忽上忽下(基本就是完全没入门的表现)。最讨厌假期津津有味地看《雪山飞狐》连续剧时,被拎回房间里去做没完没了的数学题。

    爱玩儿,每天就沉迷于室外的皮筋沙包等初级游戏。周末写完作业就和同院的女孩子们出去疯跑,吃晚饭的时候,老妈得在阳台上拉开嗓子喊三次以上,才闷闷不乐的回家。

    女孩的成熟和蜕变都需要过程和时间,回想那时的我,似乎是没什么能够吸引人注意的地方。

    大概唯一可以值得骄傲的,就是英语还不错。英语班主任特意挑出几个成绩还不错的同学,组织课外听力和阅读学习。就在那个大家还不知道什么VOA美国之音的年头,她从外语教研室借来那种有两只圆圆大喇叭的笨重又原始的录音机,自己拿了磁带教我们练习听力,告诉我们什么是语感,什么是美式发音。

    老师是从县城考进省会的师范大学,虽然年纪轻轻,但凭借优异的成绩毕业就当了班任。她的英文发音纯正,没任何地方口音;身材颀长的她夏天穿自己设计的浅紫色荷叶阔边裙,脚踏白色的系细细带子的浅口高跟鞋,看得女同学们都一愣一愣的;她组织我们几个男生女生排练二声部合唱,穿上白衬衫红黑格子短裙以一曲小清新《让我们荡起双浆》拿了全校歌咏大赛第一名;郊游时带着我们一起疯一起探险,和拿着水枪的男生组队对打。

    她是我少年时代的偶像。

    课外小组统共也没几个人,课代表(女的),两三个女生,一个男生。

    这个唯一的男生,就是程健。

    本来也没什么交集,那时虽已经男女同桌,但我们班流行男生女生扎堆儿玩,就是女生和女生一起,男生和男生一起,除非集体活动,否则互不干扰。不过既然下了课,作为这个小组里唯一的男孩子,被多看几眼也无妨。

    但是,在发生这件事之前,我没有认真地注意过他。

    夏日的某一天,上午课间休息,因为和要好的女同学争着一个什么东西,她抢我跑,她追我夺,在面积不很宽阔的教室和走廊,开展了百米赛跑。我几乎已经快要接近教室最后几排座位了,眼看胜利在望。可是,突然间小腿以下被谁有意无意伸出的脚绊倒,我整个人扑向教室后面那道墙,亲密接触之后再反弹,跌趴在地上。

    那段时间,从小门牙不是很整齐的我说巧不巧地长了一颗虎牙,我的嘴唇,就硬生生的撞到墙上,然后,被自己有点突出的虎牙直接硌到,开始流血(牙居然没撞掉,是有多硬.......)。我不晕血,但左手手腕好像被挫到,嘴上的伤口也不是一般的痛。

    说时迟那时快,状况过于惨烈,追我的女生还有周围的同学当场傻眼。

    我自己也傻眼了,因为过于疼痛,又摔了一跤,简直眼冒金星,头顶圆圈(转圈的圈),而且,最主要的是,我满嘴已经“鲜血淋漓”了。

    鲁迅的课文怎么写的来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怎么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勇士,因为我听见“哇”的一声嚎哭,已经震慑了教室顶棚,接着发现,这个声音,是来源于我自己。

    不知道过了多久,现场有几十秒或是几分钟的失音,不对,是失控,同学们手忙脚乱的想把我扶起来,看看伤口究竟如何,但居然没人敢碰我,因为哭得过于惨烈。

    突然一个关切的、郎郎的男声在我头顶响起:“还磕到哪里了,自己能走吗?”

    我抬头,唇红齿白的一张脸,但是晕乎乎的却想不起来这脸的主人是谁。反正是同学,男同学。

    我简直没时间回答,因为此时哭声更大了。

    我们可爱的班主任都被我哭进了教室,看到这场面,谁也来不及去追究责任和错误了,第一反应是送医院。

    他看我没反馈,大约停了几秒钟,让同学七手八脚地帮忙背起我,一路小跑送去学校的医务室。男孩子的后背温暖而结实,有种好闻的青草味道,痛得晕头转向的我有点平静下来了,继而由嚎哭转为啜泣。奔到医务室先紧急处理了伤口,手腕绑了纱布,腿上有点皮外伤,医务室的老师说,要赶快送到医院,嘴唇估计要缝针。

    我一听要动针,彻底傻了,也不继续哭了。

    老妈在单位接倒了班主任的电话,随即旋风般地赶到学校,见这状况二话不说,扶起我又让同学帮忙叫了车,赶紧就往最近的医院去。

    我镇定下来之后还没回过神儿来呢,人已经坐在急诊室里缝针了。

    手腕不要紧,只是挫伤没有股折一类的,但在嘴唇上,两针啊,没打麻药啊,我差点没疼晕过去。

    这两针,让我直接就休息了,整整几个星期,在家等着同学放学路上顺道送来的笔记和资料,外加复习和自学。

    伤口不能沾水,一个月的时间只能吃流食,头两天还得让老妈帮忙刷牙,因为根本张不开嘴。

    这个玩闹的结果是,我上嘴唇的右侧,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疤痕和凸起,提醒着淘气的结果。只是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渐渐颜色暗淡,形状融合,看不出来了。

    十几岁的女孩子也爱美啊,刚拆线的那几天,我每每拿着镜子照啊照,就怕本来不是樱桃小口的嘴因为这个伤疤影响,而变得更加难看了。

    不是我苛求,君不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们各科成绩都优异的胖班长,有一天在数学课上,被老师点名叫到讲台前,交出手里的东西。竟然是把精致的梳子和小镜子,全班都憋不住捧腹大笑了。

    老妈在我照镜子左看右看的时候说,那天送你去学校医务室的同学啊,可得好好谢谢人家才行。

    我印象模糊,想了想,什么同学啊。

    就是那天背你去医务室的男生啊,要不是他急智,伤口处理得及时,你还得多逢一针。估计把人家衣服都弄脏了吧,也没听这孩子抱怨,真懂事啊。你们老师说叫什么程健。

    似乎是有这么个人来着,我努力地回想了下,想起来的是一种让人安心的青草气息。

    那天可没少“放血”,会不会真的把他的衣服弄脏了。

    为了表示诚意,我把小猪存钱罐的硬币外加本月零花钱攒好,去附近新开的特卖商场,买了件T恤,夏天嘛,男生一定是穿短袖的,没啥尺寸印象,好像比较高吧。选维了尼熊的图案,傻傻的但是看上去很可爱。

    伤口恢复地差不多,终于回到学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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