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郑一日只见过孙颉一次,更多的是听周桐童说的。
他年轻的时候就在他父亲身边工作,并以其出色的智商为她父亲赢来了许多荣耀和高升的地位,同时也博得他上司女儿的芳心。
郑一日虽然听过许多他破案的奇迹,然而她对这个人的印象却不怎么好。他高大,阴郁,虽然看起来与世无争,她却认为他深藏不露,她在他身上嗅到一种厌世的戾气,并自认为他是个被死神眷顾的人。
周桐童摇摇头,叹了口气:“在他眼里我就是一个小孩,唉~”
“你难道不是小孩吗?”周浩处理完一些事情,做进车内哈哈的笑了两下。
郑一日道:“叔叔,这么快处理好了吗?”
“哈哈。”周浩尴尬的笑了两声,“要先送你们去商场呢?还是让你们跟我一块去医院呢?”他瞄了一眼女儿的神色,想探出她的想法。
周桐童悄悄翻了个白眼,果然没有孙颉他就什么都不行,周桐童佯装什么都没听到,看他怎么办!
道路慢慢的往后,阳光带着树叶的味道从玻璃窗折射进来,这环绕城市的公路显得特别的安静,树叶葱葱郁郁,枝叶相盖,绿荫给道路上了一道道灰色,像极了斑马身上的纹身。环形的公路仿佛一个巨大的摇篮,将城市这个小孩罩在其中。
车子开进一个右拐的路口,郊外是一片绿油油的水田和杂草丛生的野地,每个几十米便有几户人家聚集在一起,白瓦房在阳光下刺目的耀眼。
郑一日忽然开口打破车内的沉默,她说:“叔叔,要不先去医院吧,商场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周桐童抢着道:“为什么要去医院,去哪里做什么!反正没有孙颉老爸你也什么都做不了,还不如跟我们一块去商场好了,也给你自己重新找几件衣服,老是穿这几件,难看死了。”
郑一日顿时尴尬的不知该说什么好,她心里是想去医院的。她的潜意识里有种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偏执狂,对于勾引起自己兴趣的事物,总要一探究竟方才肯摆休,然而这个世界上能勾起她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周浩脸色有些难看,但偏爱女儿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心里暗叹自己溺爱产生的毒果自己偿,另一方面,他却微微有些高兴,这说明了他做父亲的伟大!
“见见世面也好!”郑一日认真地看着周桐童,眼里流出一种真诚的执着。
周桐童不知怎么说才好,女友朴拙诚挚的表情让她柔软下来,她弱弱地说:“好吧,好吧,就去看看吧。”她实在不懂尸体有什么好看的。
烈日当空,他们抵达检察院,太阳照的土地升起一阵热烟,猛烈得能将人烧焦。大厦里却十分凉爽,空调吹出的冷风将室内的空气降到十五度以下,办公人员匆匆的在空旷的大厅里走来走去。周浩在前头登记了姓名和身份证,带着她们俩一同进去。
周桐童原本不愿意进来,但是周浩的车内没有空调,在这种天气带着车里相当于呆在微波炉里一样,她只好跟着他们一块进来。
他们走过一间间整齐的办公室,在许多人带着诧异、惊讶、讽刺、**的眼神中高傲的走过。一名穿西装的人带着他们来到停尸房。
尸体放在冷藏柜里,管理人员如数家珍般将早上刚放进来的人拉出来。
“知道是谁了吗?”周浩问。
对方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摇摇头。
尸体放在开着聚光灯的床上,法医站在一边说道:“你们也看到了,尸体胸口这个残忍的窟窿。”他顿了顿,悄悄的瞧了一眼那对父女发白的脸色,得意地笑了笑:“死者大概六十岁左右,死亡时间大概在凌晨四点半到五点半之间。”
“关于他胸口的大洞,我们在凝固的血液里找到了碳化物质,至少是二十年前的碳,我们想凶手大概是用一条直径约六厘米的烧焦木棍毫不犹豫的插进他身体。你也看到了,他是当场死亡的。”
周浩摇摇头,纠正了他的说法,他并没有看到案发现场,也不能确定他是否是当场死亡的。
法医却说心脏已经被捣得稀巴烂了,并确定的说是当场死亡的。
“也许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郑一日忽然悠悠的说道。他的手脚也有明显的捆痕,然而却没有挣扎的痕迹,难道说他们是认识的?死者是自愿被杀的?
她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这个老人的信息,城里大多数老人都是单独居住,或者由子女出钱到养老院去,那儿的老人几乎知道整座城市里所有老人的信息,他们就像那个时代的人一样,对其他人的家族和自己祖宗十八代的事情记得比穿衣吃饭还要清楚。
从检察院里出来,太阳比刚才更加猛烈了,汽车烤的热烘烘的,皮座像烤炉上的铁架一样,将人的屁股灼得痒痒难受,车里又闷又热,即使打开窗,吹来的风也是热呼呼的,夹杂着尘味和油烟味,呛得人直咳。
周桐童不止一次抱怨她老爸要换新车,而周浩却总是对这件事情不以为然,他对这台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白龙愈发的钟爱,根本舍不得换。
终于在一片满腹牢骚中将她俩送到商场,他们仨在商场附近的肯德基吃了三个汉堡和两个冰淇淋,接着又逛了大半天才回去。
隔日,郑一日一大早从床上起来,她换上一件纯白色的T恤和一条靛青色的七分牛仔裤,穿着既不潮流也不老土,倒像一个在校的学生一样,出门前她顺手将昨天从周浩那儿借来的照片放进口袋里。
坐上603公交车,这是一辆直达养老院而不经过市中心的公交车,她希望能够在十点钟前赶到,在这之前她已经打过电话给养老院里的人。十点后是养老院的老人们总会聚集在一起喝上半个小时的茶,聊聊一些家常时政,如果能在十点前去到,那么她就能够轻易的了解到她想要知道的内容。
她曾经在大学的时候参加过志愿者活动,但那是一次很让人不满意的活动,当时举办的人要求每人出钱买些东西送给这些老人,而参加活动的人有富有穷,最后大家弄得郁郁寡欢。一日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出自内心自愿,而不是强求。
不过也是这次活动让她认识了养老院里的人,此后即使没有志愿者活动,她也会一个月来一次。
她如愿抵达养老院,这是一座类似城堡的建筑,城堡的外围种满带刺的蔷薇,有些地方也种着一些牡丹和菊花,但在这种季节,菊花还未开,牡丹也怏怏的提不起精神来。这是一座白瓦建筑,大门由一扇生了锈的铁门组成,地上尽是砂砾和泥土,里面种着桂树、榕树、杨柳……
这儿的老槐树已经长得有十个人那么大,苍天遮地,老人们用偷偷扯下了的窗帘作餐布铺在地上,大家围绕着坐着,如今养老院里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大家忙着往“餐布”上放着自己平时不舍得吃的珍藏,面包、糖藕、苹果、茶、还有人拿出自己孙女给自己买的辣条、烟……
郑一日希望自己能做出一点响声好让他们发现自己,实际上她根本不需要这么做,老人们一直在等她的到来。养老院里太冷清了,来来往往只有他们几个人,外人的到来让他们感到生机勃勃蓬荜生辉,在她刚下车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发现她了。
门卫也是个老头,他给她开了门,并带她一块走过去。
“小镇你坐过去一点,好让一日坐。”王老大爷一边指挥着大家,一边安排人就坐。王老大爷今年九十岁了,老态龙钟却不像九十岁的人,他整日乐呵呵的,是这座养老院里年纪最大的人。
小镇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但在王老大爷的眼里他就跟个黄毛小子一样,他极不情愿的移动,莉莉笑话他都是个老头子还跟个小孩子计较。
莉莉今年也七十多岁了,比小镇要早进来养老院,长得一副凶神恶煞的恶婆婆样,然而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非常和蔼。她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正在读高中,每个星期都会来看她。
郑一日喜欢跟他们一起,听他们说话,在这儿,她也不需要多说什么,老人们总是忍不住跟新来的人倾吐各种各样的事情,尤其爱谈历史。
“我孙女昨天来看我呢,”莉莉笑眯眯地说:“你不知道,她真的是越长越靓了。”
“胡说,明明就长得一般,我看还没有一日漂亮呢。”王老大爷不高兴地嚷嚷。同坐的人递给他一块切碎的小苹果,他很不乐意的接受了。
莉莉听他那么一讲,也不怎么高兴,扳起脸不说下去。
“哎呀,照我说都漂亮。”其中一个老人笑道,“但是要是没有那群扫兴的警察……”
他话还没说话,王老大爷便抢在他前头对郑一日说道:“你还不知道吧,昨天一个小子死了,也不知道是谁那么残忍,连老人都毒害!”
“照我看来,孙老儿也不是什么好人,哼!”莉莉不满地说。
王老大爷不理她,只顾着说:“那些小家伙跑来问我们认不认识他,笑话,这小城还有什么我们不认识的人呢!”
大伙忽然笑了起来,自豪地点了点头。
郑一日偷偷摸摸口袋里的照片,没想到警察的速度竟然这么快,幸好她没问。“婆婆是认识他吗?”
“哼!”莉莉不屑地说:“同个村子里出来的,怎么会不认识!”
“我听说他那时候杀人了,是吧?”小镇凑过来小声说道。
“什么杀人!”莉莉叫了起来,“根本就没有,谁说的!”
“哼,说什么没有,报纸都登了,一家五人加上仆人一共十条命!别看我九十岁了,我可是记得很清楚!”
“胡说,报纸明明写的是大火!”小镇喊道。
“什么大火?”郑一日皱了皱眉头,对那些陈年旧事她一概不知。
“总之这一定是报应!”王老大爷哼了哼,“要不就是报复!”
“报复?怎么报复!”莉莉略带尖细的声音里捎着颤抖:“全都烧没了啊,十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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