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换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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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换日线

大概是由于时差或是生物钟,杰森醒来时,天还没有亮,凌晨四点或是五点的样子。室内依旧很昏暗,百叶窗的缝隙里,窗外的路灯,泄进一两星的光斑,在墙壁上划出一格一格的暖黄,将视野熏得多了点儿温度,而整个空间的基调又是冷色的,像是饮料被倒翻,带着没有溶解完的盐分。

    

    多露西在他怀里熟睡着,她的手环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小腿搭在他的腿上,整个人像藤蔓一样缠在他身上。他们一块儿时,她总是这么睡。这间公寓暖气片不够热,导致冬季供暖有些不足,每次他来看她时,她在夜里总是不自觉地往他身上贴,然后紧紧搂着他彻夜都不放手。大概是由于狼人血统的原因,他身上总是温暖而干燥的,正常体温也比一般人高一些,有时候把她捂出汗来,她宁可踢被子也不肯松开他。虽然有时候杰森被她搂得有点儿呼吸困难,但他并不讨厌这感觉,甚至相当喜欢。

    

    他们昨晚完事儿时,已经过了一点钟。他把她抱进浴室,把他们两个都弄干净了之后,他替她卸了妆,用魔杖帮她弄干了头发,再从衣橱找了干净的睡衣给她换上。他甚至整理了一下那张已经凌乱不堪的床,让它重新变得整洁起来,心里头不由得暗自庆幸,泰迪教了他两手整理床铺的咒语——当然父亲的初衷只是为了让他学会整理房间,没想到还能在这样的时刻派上用场。做完这一切以后,他去了厨房给她调了蜂蜜水,用来解酒,不然第二天早上她脑袋准会疼得很。他甚至在她的橱柜里找到了解酒药。可是她为什么会有解酒药?应酬或者聚会的时候,她常喝酒吗?她知道自己酒量不好的。我不在的话,她喝醉了怎么办?他不由自主地、无厘头地想着,脑子里这些念头不住地打转儿。他弄好了蜂蜜水,把她从床上扶起来,将杯沿凑到她唇边,她却一直偏着头,皱起眉来,就是怎么也不肯去喝。“甜的,是甜的,不苦,不是药。”他哭笑不得,好说歹说哄着她喝一口,她依旧紧紧抿着嘴。于是他又到厨房去找吸管,可是翻遍了所有的抽屉,都没有找到一根吸管。他只能又折回来,自己端起杯子先含了一口,然后俯身吻她,将水沿着她唇齿间的缝隙一点点渡过去,这下她肯喝了,只要他喂给她,她就乖顺地咽下去,懵懂得像只羊羔一样,对他全无防备。

    

    纽约城的凌晨四点半,杰森躺在她身侧,在室内昏暗的光线中望着她,她的睡颜又甜又安静,温热的气息呼在他锁骨上,让他心里软得一塌糊涂,温柔到不像话。这样的感觉之前不是没有,或许说,也常有,只是此刻,在这样万籁俱寂的时刻,发酵到一切一切堆叠的情绪都无以复加。他忍不住低下头,额头贴上她的前额,唇角去啄她的鼻尖,又去吻她的脸颊,不带任何念想的、最单纯的吻。她没有醒来,无意识地发出一声梦呓,动了动,在他的颈窝里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陷入更深的睡眠。她连睡觉也是那么安静。他想。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这哪儿讲得清楚。或许分院帽在她头上喊出格兰芬多,我看到她笑,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已经被她迷住了。喜欢这事儿,抽象而又微妙的事情。他这个人,稳重,清醒,冷静,理智,但从来就对喜欢这件事情束手无策,根本没什么解决办法,她笑他就想跟着她笑,想让她一辈子就这么笑下去,只想宠她,把她宠得毫无还手之力,哪怕能力不济,也要摘星星摘月亮,将他整个人都毫无保留地献祭给她,从来不去计较什么得与失。哪怕无法解释也好,哪怕矛盾也好。

    

    我永远也不可能把你丢掉的。你说。

    

    我也是啊,一直都是。

    

    多露西睡醒的时候,已经过了上午九点。雪停了,室外阳光很充沛,是冬季少有的、洁净而耀眼的阳光,顺着百叶窗的缝隙筛进来,将整个室内映得很明亮,温暖得简直要让人落下泪来。原来不是梦,昨晚的一切,都不是梦。这些,还有他,都是真的。杰森在她身旁睡着,下巴抵在她的头顶。她着迷地望了他好一会儿,伸手去抚摸他的前额和眉眼,他眼角依旧带着些许疲惫。他这段时间很累吧?可他依旧还是来看她了。她往他怀里钻了钻,杰森睡觉很轻,这动作一不留神弄醒了他,他的睫毛颤了颤,睁开了眼,带着一点儿迷茫的神色,望了她片刻,然后伸手把她揽过来。

    

    “你怎么来了也不早告诉我一声……”她在他怀里,声音一点点糯下去,还是带着点儿委屈的,“你不知道我一天天的,有多想你。”

    

    “我错了,真的错了,”他低头吻了一下她,“以后不会了。”

    

    “我没有怪你啊。”

    

    “嗯,我知道的。”

    

    他们就这么静静地抱了好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过了片刻,她抬起头来望向他,发现他也在看着她,那对蓝眼睛里,盛着很浓的温度,像是通往北极的晨星,就快要让她陷进去了。他周遭仿佛有某种磁场一样,她很早就发现了。有时候他一开口讲话,周围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安静地望着他,仿佛他有某种引力一般,让他们都被他吸引。或是他忽然看向某个人时,对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愣愣地站着,仿佛被他镇住了一般。他就像一场安静风暴中的冰冷燃烧,只有对自己爱的人,尤其是对她,他才是滚烫的、热忱的、孩子气的,甚至毫无保留的。

    

    仿佛被他不由自主地吸引一般,她下意识地又抬头去吻他,他也埋下头来,一场绵长的纠缠,她一直闭着眼,任由他的睫毛无序地擦过她的眼睑。直到在唇齿触碰的间隙,她忽然听见他轻轻地笑。

    

    “你还记不记得,你昨晚做了些什么?”他问。

    

    多露西愣了一下,马上低下头来,和杰森预料中的反应一样,她直接把脑袋埋进了他的颈窝,一声都不吭了。

    

    “记不记得?”他又逗她。

    

    “不记得了。”他听见她闷在他怀里说,他看不到她的脸,然而她红透的耳朵根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她其实还是记得一些的。

    

    “喝断片儿了,不记得了,是不是?”他一面笑,一面去啄她的耳廓,在她耳朵边上低低地说,“我可以告诉你啊,昨晚你做了什么,全都告诉你,好不好?”

    

    “不好!”她在被窝里轻轻地踹他,“你太讨厌了。”

    

    “是啊,我真讨厌,”他得逞一般笑得更开心了,“我这么讨厌,你还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你了。”

    

    多露西说,一面禁不住,偷偷地笑起来。

    

    “不喜欢我了?”他欺上前,手指不老实地按上她的小腹,绕着她的肚脐打转儿,“不喜欢我了?”

    

    “不——不是——”

    

    他又伸手去她肋下挠她痒痒,多露西在他身下被他挠得咯咯直笑,一面扭着身子躲闪着,一面伸手环住他的脖颈,将他拉近她,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双手一下子又被他按住:“不记得的话,我们就原景重现一遍,好不好?”

    

    闹过一场之后,已经临近中午了,阳光更亮堂了些,在木地板上闪着明晃晃的碎影,整间屋子温暖而舒适。他们先后去浴室冲了个澡,她非要去抢他的衬衫来穿,还是他最喜欢的那件暗蓝色的。接着他们一同做午饭,洗菜的时候硬是在水池边挤在一起,一面拌嘴一面傻笑。整个做菜的过程,其实几乎全程是多露西在操作,因为杰森在这方面一窍不通,只能在旁边以打下手的名义,看着她发呆。看她如何在汤锅里洒下几串咒语,绵密的奶油便开始起泡;看她如何将土豆掏空,中间灌上芝士,夹上培根以后推进烤箱;看她如何灵巧地用魔杖指挥鸡蛋自己翻面儿,煎出两个漂亮的双面荷包蛋;看她垂下眉眼,轻轻地将一缕碎发别到耳后,在温润的水流下洗净杯碟。过长的袖管滑下来沾了水,他便伸手过去,给她挽起袖子。整个屋子除了阳光以外,全是食物的绵密香气,光线从她的脸颊过渡到发梢,变换着温和而又鲜明的光影。

    

    “这边的东西吃不惯,还是自己做菜的好。”她常常这么说。多露西很会做菜,擅长很多烹饪技巧,也熟悉很多家务咒语。她租的房子在皇后区的法拉盛附近,虽然窄了点儿,但是地段还不错,房东是华裔,人很好的一个老太太,这儿相比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也安全得多。除了暖气片到了冬天有点儿不好使,其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屋子在五楼,透光很好,右侧有一个露台,尤其是冬季阳光洒进来,会给人一种明亮得幸福的感受,各种家具也是齐备的,浴室和盥洗室都很干净。多露西将这个小小的空间打扫得相当整洁,布置得也相当别致。这间屋子本来是灰色的水泥墙壁,被她贴上了米色的墙纸,桌布也换成了相应的米色格纹,整个格调一下子变得明快许多。她将厚重的欧式遮光帘换成了百叶窗,窗下一地灵金色的碎影,那儿摆上了一个摇椅,边上是书橱,午后可以躺在阳光里小睡或阅读。书橱的角落支着她的大提琴和谱架,她通常在那儿练琴,整个房间和她一样温柔,但充满趣味。

    

    午饭后他们偎在沙发上,多露西玩着杰森的手指,而他漫不经心地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发丝,就这样,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或许是因为疲惫,或者时差影响,不知什么时候,杰森睡着了,漂亮的眉目夹带着些倦意,额角倚在她的肩膀上,就这么静静地在阳光里睡着了,那些光线如同麦芽糖一般,缠上他的发隙、眼睫,将深黄浅黄逐一涂抹,点缀在他的轮廓上。不知道哪儿传来旖旎的香气,然而不曾有花,只是晴暖的午后。多露西低着头,望着他安宁的眉睫,忽地想到另一个午后,阳光同样晴好,一个近乎纯白的空间里,格兰芬多的队长倚在褐色头发女孩的肩上,垂下眼帘,而她靠着他,他们脸上都带着泪痕,然而没有人在意,只能任由阳光从高高的窗棂泻进来,斑驳在帷幔间,将他们曾经的日子一并洒下,那些深深浅浅的快乐和忧伤。

    

    我真的好喜欢你。你说。

    

    我也是啊,一直都是。

    

    你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一个人啊。她想。你温柔、坚定、优秀、勇敢而正直,我曾经觉得能被你这样爱着,我是多么快乐。现在我却觉得,这何止快乐,我何德何能让如此优秀的你爱成这样,这是摄人心魄的幸福,应接不暇的惊悸,甚至无以名状的感激。

    

    这天是二零四五年的最后一天,冬季的夜晚比夏季来得更早,五点多的时候天色已经相当晦暗,六点钟左右天便整个儿黑透了。窗外街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他们晚饭过后便前往曼哈顿中城,赶赴时代广场的跨年狂欢,再去等一年一度的新年焰火。

    

    他们一同走过百老汇大街、第七大道和四十六街,看着那些狂欢的人流,华丽的、奢靡的城之醉夜,商业街与高科技艺术的侵略地,人与人之间插足磨肩,笑脸,欢声,高楼林立的虹霓之森,半圆柱型的NASDAQ巨幅广告,不停地变幻着黑蓝红的无常面孔。纽约的冬夜是极冷的,而这儿炽烈得近乎要将那冷风当作氢气,啪地一下点燃,让它在那欢喧的气氛中化成水,再淌入寒流,变成一场簌簌的冬夜豪雪。多露西在杰森旁边蹦蹦跳跳地走,仿佛孩子一般,一只手插在他的羽绒服口袋里,被他紧紧攥着。他看着她开心地笑,拉着他,在人群中穿梭,像个小导游一般,兴致勃勃地左顾右盼,指这指那,津津有味地说个没完,恨不得将这儿的一砖一瓦都讲给他听。而他一直在口袋里握着她的手,生怕她被人群给挤散了。他最喜欢这样的她,看起来天真、单纯而又活泼,霓虹灯、led广告大屏的光彩,在她脸上明灭着,仿佛又回到了霍格沃茨里那个无忧无虑、学生时代的她。

    

    而此刻,他在她的身旁。

    

    随着零点的临近,人们纷纷仰头,望着时代一座最高楼层上悬挂着的彩球,一秒一秒倒数着,等待着换日线更替、艳冠群伦的一刻。

    

    多露西拉着杰森来到稍许空旷的人群外延,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他将手从口袋中抽出,搭在她的肩上,将她拉向他的身侧,与她并肩站着,仰望着已经被城市灯火映成酒红色的天幕。他的另一只手依旧插在另一边口袋里,紧紧地握着什么,就在此时,就是此刻,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

    

    此刻是二十三点五十八分。

    

    而她微微偏过脸,望着他。

    

    仿佛感受到她的目光一般,他也低下头,对上她的目光。

    

    “快到第五年了,是吧?”他喃喃道。

    

    “是啊,快到第五年了。”她笑,额角靠上他的肩畔。

    

    他也笑,静静地望她,眼中多了好些说不明的情绪。

    

    五年了。他总是觉得自己喜欢她的时间好短好短,可是却已经第五年了,或许,对于他来说,早已不止五年了,从他第一眼看到她直到现在,已经过了那么久,可却还没尽兴一般。他们长大,从孩子变成大人,看她笑,看她哭,看她头发长了短了,校服换了,距离远了,身份变了,周围的景色更迭,人潮来来往往,有什么是不变的?有什么是不变的。

    

    “你还记得我昨天说过什么吗?”他问。

    

    “昨天?”

    

    “对,昨天晚上,我们在……做,的时候。”

    

    她垂下头,不知道是灯火亦或他的温度,她的脸颊绯红了起来。

    

    “记得。”她说。

    

    “我说了什么?”

    

    “你说,”她顿了顿,忽然抬头望向他,“你说你爱我。”

    

    “是的,我爱你,”他还是笑,却感觉自己的脉搏愈来愈快,“那你呢?你爱我吗?”

    

    灯火起落,四处皆是快乐的人群,她却蓦然有些泪湿,伸出手去,与他十指纠缠。

    

    “我比你想象的更爱你,”她一字一句地说,“我非常、非常、非常爱你。”

    

    周围的人潮忽地喧闹起来,耳边齐齐地亮起倒计时的声音。十,九,八,七,六,他们却置若罔闻,依旧痴痴地凝望着对方,数着彼此的脉搏,仿佛要将这一刻永恒地刻入彼此的生命一般。

    

    五,四,三,二,一。

    

    那些不重要,都不重要。

    

    东方夜空上睁开轰鸣的巨大金色礼花,温暖的光华在刹那如痴如画,在夜空中涂抹出无拘无束的一片,点亮了他的眼眸,照亮了她的面庞。他倾下身,刹那将她紧拥入怀,他的手轻轻捉住了她的右手,一枚冰凉的触感套上她的无名指,那团泛彩的光晕在花火下绽放,灿亮晶莹。

    

    “愿意做我的卢平夫人吗?”

    

    她怔怔地望着他,紧张、亢奋、欣喜、幸福、人潮、花火、欢笑、呼喊,所有的所有叠加到一起,也胜不过他眼眸中哪怕任意一粒远星。

    

    他笑着,呼吸轻轻拂过她耳边的碎发。

    

    “嫁给我吧,多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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